1,壹級醫療機構由60%調整為75%;
2、二級醫療機構從50%提高到60%;
3、三級醫療機構從40%提高到45%。
報銷範圍:
1.臨時異地就醫和異地住院可報銷的費用,僅限於因急、危重疾病在當地搶救發生的醫療費用;
2.因當地醫療條件無法治愈需要到外地就醫的,應當辦理區外轉診手續。只有烏魯木齊市具有轉診資質的三級醫療機構才能開具轉診證明後才能報銷;
3.長期異地備案時間至少壹年,期間在烏魯木齊暫停辦理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於次年年初退回參保人社保繳費銀行卡,備案壹年內不得終止異地備案;
4.如果沒有醫保銀行的繳費信息,需要提供參保人烏魯木齊社保協議銀行櫃臺的存取款業務收據。
報銷流程:
1.醫療終結後6個月內,參保人員攜帶住院材料和醫療機構等級材料到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醫療保險待遇支付處申請醫療費用報銷;
2、參保人和申請人應承諾提交材料證明有效,已知道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醫保基金的,將終止享受醫保待遇並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並出具授權烏魯木齊市社保局或其委托機構查詢醫療費用的委托書;
3、經審核資料及相關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報銷,報銷金額按照參保人申報的方式向本人領取支付款。超過申報時限,無特殊原因,將無法享受醫保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