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醫保在沈陽就醫可以進行報銷。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時,需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治療結束後,攜帶必要的醫療材料到醫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所需材料包括:
1. 住院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2. 住院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 住院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原件;
4. 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的復印件;
5. 入院記錄復印件。
報銷的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將直接結算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
醫保的跨省異地就醫報銷流程:
1、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在參保地的醫保中心或通過醫保服務平臺進行異地就醫備案;
2、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在異地選擇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診;
3、提交報銷材料:就診結束後,根據當地醫保政策準備相應的報銷材料;
4、辦理報銷手續:將報銷材料提交給異地就醫地的醫保機構或回參保地的醫保中心辦理報銷;
5、等待報銷結果:報銷申請審核通過後,報銷金額將按規定比例劃撥到個人賬戶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綜上所述,外地醫保參保人員在沈陽就醫,需自付醫療費並憑相關醫療原件材料至醫保中心辦理報銷,報銷費用須符合醫保規定的藥品目錄及診療標準,社保機構將與醫療單位直接結算醫保基金應支付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保法實施條例》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