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黃連註射劑
6月11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修訂雙黃連註射劑說明書的公告,在說明書禁忌項下,增加“4周歲及以下兒童、孕婦禁用”內容;並增加“嚴禁混合配伍”等內容。
柴胡註射液
5月29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要求柴胡註射液說明書增加警示語,並修訂不良反應、禁忌、註意事項等內容,明確指出兒童禁用柴胡註射液。
參麥註射液
2018年4月2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決定對參麥註射液說明書增加警示語,並對不良反應、禁忌和註意事項項進行修訂。
明確提到:禁忌項應當包括:“新生兒、嬰幼兒禁用”,“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註意事項項應當包括:“心臟嚴重疾患者、肝腎功能異常患者、老人、兒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應慎重使用”。
註射用賴氨匹林
2018年1月31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公告,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壹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決定對註射用賴氨匹林說明書增加警示語,並對適應癥不良反應註意事項兒童用藥等項進行修訂。
兒童用藥修改為:“16歲以下兒童慎用,3個月以下嬰兒禁用。兒童用藥後可能引起瑞氏綜合征,參見不良反應”。
生脈註射液
2017年11月2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公告,決定對生脈註射液說明書增加警示語,並對不良反應、禁忌和註意事項項進行修訂。
明確提到:禁忌項應當包括:“新生兒、嬰幼兒禁用”,“孕婦禁用”。註意事項項應當包括:“對兒童、年老體弱者、高血壓患者、心肺嚴重疾患者、肝腎功能異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應慎重使用,加強臨床用藥監護”。
含可待因藥品
2017年1月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公告,決定對含可待因藥品說明書不良反應、禁忌、兒童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等項進行修訂。
禁忌癥增加以下內容:“12歲以下兒童禁用;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項下,應註明“12歲以下兒童禁用本品。對於患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的12—18歲兒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感冒清制劑
2016年9月30日,國家食藥總局發布公告,決定對感冒清制劑說明書警示語、不良反應、禁忌、註意事項和特殊人群用藥項進行修訂。
禁忌明確提到:“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新生兒和早產兒、癲癇患者、接受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治療者禁用;高空作業者、車船駕駛者、危險機械操作人員工作期間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