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住院報銷的政策如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個人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
2、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3、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如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的醫療費自負。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門診補償如下: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醫療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嚴重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壹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乙類目錄的藥品,其個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