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412的,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民事賠償後,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自己開車造成側翻,屬於單方交通事故。如果不能自行移動車輛,應及時報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人身傷害事故、財產損失事故以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壹)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涉嫌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的;
(三)駕駛人涉嫌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壹方當事人離開現場;
(7)有證據表明事故是由壹方故意造成的。
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車內人員撤離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如果駕駛員已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傷亡,不能移動,車上其他人員應自行組織疏散。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已經報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但也可以由當事人在交警大隊自行協商解決,即也可以私下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結論。雙方簽字就行了。民事賠償可以駁回,行政處理不能駁回。這是交警部門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