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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預算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相關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關於國務院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專項督查發現典型問題的通報》中有關政府采購項目違規收取保證金問題的整改要求,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市財政局牽頭組織開展本市政府采購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以下簡稱“專項監督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專項監督檢查範圍及重點內容
(壹)監督檢查項目範圍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退還保證金的所有政府采購項目(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項目除外,下同)。
2.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發生保證金收取或退還的政府采購項目。
(二)政府采購保證金類型
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建設工程領域相關管理規定(附件1),政府采購保證金分為三類:壹是投標(響應)保證金;二是履約保證金;三是僅適用於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保證金。
(三)監督檢查重點內容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為:(1)貨物和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是否存在收取(預留)質量保證金的違規行為;(2)是否限制保證金提交或繳納方式;(3)是否超過規定比例收取保證金;(4)是否逾期退還保證金。
二、專項監督檢查時間進度安排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由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分級開展、聯動實施,***分為工作布置、自查自糾、抽查復核、總結鞏固四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壹)工作布置階段(2022年7月下旬)
市財政局負責向市級預算主管部門、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代理機構)發送專項監督檢查通知,區財政局負責向區級預算主管部門發送專項監督檢查通知。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同步設置舉報電話和郵箱並向社會公布,分別受理市級和區級政府采購項目保證金問題舉報反映,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詳見《上海市政府采購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舉報聯系方式》(附件2)。
(二)自查自糾階段(2022年8月)
本市各級預算單位及相關社會代理機構應根據財政部門通知要求,對照政府采購保證金的相關規定,對專項監督檢查範圍內的項目進行全面自查,重點核查采購合同相關條款和保證金賬戶往來款項。如果發現問題,應當按照舉壹反三、即知即改的原則進行整改。其中,貨物和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違規收取(預留)質量保證金的,應當按照“誰收取、誰退還”的原則,立即清退質量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市、區兩級預算主管部門匯總所屬預算單位數據後填寫自查表(附件3),8月底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相關社會代理機構填寫自查表(附件4),8月底前統壹報送市財政局。
(三)抽查復核階段(2022年9月)
結合自查自糾情況及相關舉報線索,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分別選取部分預算單位進行抽查復核,市財政局結合2022年度社會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選取部分社會代理機構會同區財政部門***同進行抽查復核,依法處理政府采購項目保證金收取和退還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對於貨物和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違規收取(預留)質量保證金問題,如果在自查自糾階段未及時整改,財政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責任主體,並予以通報。
(四)總結鞏固階段(2022年10月)
各區財政局於2022年10月15日前形成本級政府采購項目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報告,市財政局匯總市本級和區級監督檢查結果,形成本市政府采購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報告,在此基礎上,充分應用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結果,進壹步規範完善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
三、專項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本市各級預算單位、相關社會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全面深入排查政府采購保證金收取和退還可能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供應商合法權益。
壹是要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牢固樹立依法采購意識,認真學習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涉及保證金的相關規定,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自查,如果發現問題應當立即整改。
二是要全面梳理監督檢查涉及的政府采購項目保證金收取、退還的具體情況,真正做到摸清底數,根據自查結果如實填報相關數據信息,確保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是要以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為契機,全面清理糾正政府采購保證金收取和退還存在的問題,進壹步加強單位內控管理,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采購保證金相關規定摘錄
?2 .?上海市政府采購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舉報聯系方式
3.政府采購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自查表(預算主
管部門/預算單位)
4.政府采購保證金專項監督檢查自查表(社會代
理機構)
上海市財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