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漢市出境的,憑健康代碼綠碼/行程卡綠碼和正常體溫測量即可通行,但進入車站、火車站、機場等公共****(武漢市公共****最新核酸要求為5天內(120小時內)核酸,武漢市民超過5天未被抽檢核酸),需出示核酸。如果武漢市民超過五天未被采樣核酸,健康代碼將變為 "灰色代碼"。
建議提前辦理湖北衛生編碼,溝通出行辦證,按要求提供核酸陰性證明;全國各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不同,特別是對落地核酸的要求可能不同,因此出行前請務必提前了解目的地城市的疫情防控措施,以目的地城市的疫情防控要求為準,如:是否要求出具核酸檢測證明、是否要求出具核酸結果或采樣即可、是否要求隔離 如果目的地城市要求出具核酸報告,則需要提前做好準備,以免因境外防疫政策調整而造成不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
甲類傳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亂。
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結核病、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丙類傳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巴氏桿菌病、絲蟲病、除霍亂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情況和危害程度,決定增加、減少或者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的病種,並予以公布。
第四條 對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
依照前款規定需要解除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後予以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常見、多發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按照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進行管理,並應當予以公布,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