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施範圍及執行時間
醫療機構範圍
福建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全部參加,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可在進壹步完善藥品進銷存管理、確保藥品貨款及時結算的基礎上參與。
藥品範圍
本次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確定的中選品種。
采購周期
按照國家聯合采購辦公室統壹確定的采購周期執行,自中選結果正式執行之日起為期2年。
二、完善限價及醫保支付標準
屬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並以銷售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
屬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非中選藥品按不超過最高銷售限價零差率銷售。
1.競爭組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按不超過同通用名同組最低中選價格確定;
2.非競爭組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暫按銷售價格的70%確定並以同通用名同組最低中選價格托底,對銷售價格不高於同通用名同組最低中選價格的,都以銷售價格為醫保支付標準。
3.未掛網集采同通用名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按不超過同通用名中選產品中最低支付標準確定。
三、明確執行時間
中選結果於2022年5月6日起掛網執行。
5月9日起,中選藥品和同通用名非中選藥品同步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和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標準。各級醫保經辦機構、醫療機構要及時做好醫保信息系統、醫療機構院內信息系統調整工作。
四、集采預計成果
本次集采涵蓋臨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島素***16個通用名品種,中選產品平均降價48%。
以某臨床常用的甘精胰島素為例,從平均每支180元降至每支70元左右,每位患者每年可節約費用4000元左右。本次集采落地後預計福建省每年可節約費用1.8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