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進口藥品需要什麽證書
藥品必須從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進口,並由進口藥品的企業向口岸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進口藥品通關單》放行。無《進口藥品通關單》的,海關不得放行。 藥品進口需要哪些資料: 1、《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進口準許證》或臨床急需藥品、樣品或對照品的《進口藥品批件》; 2、《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藥品生產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原產地證明; 4、購貨合同; 5、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 6、出廠檢驗報告書; 7、藥品中文說明書及包裝、標簽的式樣; 8、《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和《進口藥品通關單》; 9、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10、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二、消費者維權的證據有哪些
1、反映當事人法律關系的形成、發展的證據材料,如商品的購貨發票、接受服務的票據、加工承攬、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損害事實存在的證據,如有產品質量問題的樣品、標的物檢驗鑒定結論等。 3、能夠證明經濟損失情況的材料,如損失清單、單據、現場勘查記錄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消費者向法院提起消費者權益爭議糾紛訴訟時,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既要提出當事人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系的事實,同時還要有當事人的民事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 例如在壹產品質量損害賠償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處購買壹瓶化妝品,使用後面部出現紅腫、痛癢等癥狀,經醫院診斷系塗搽該化妝品所致,花費醫療費2000元,故要求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在這個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就需要至少提出三個證據才能使本案成立:壹是與被告的買賣關系確實存在的證據,如購貨發票;二是醫院的診斷證明;三是醫療費單據。 鑒於消費者對某些制造過程較為復雜的產品不甚了解,很難提出證據證明被告的過錯,為充分保護消費者行使訴權,《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原告只須證明其損失是由於產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賠償要求。 消費者向法院舉證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提供證人,說明證人的身份和可以證明的事實,提交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書證和物證應當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筆錄等,提交外方書證,應附中文譯本。三、消費者的投訴形式
消費者投訴可以采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采取哪種形式,都要有以下內容: (壹)投訴方及被投訴方基本情況。投訴方的姓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被投訴方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消費者委托代理人進行投訴的,應當向消費者協會提交授權委托書; (二)具體的投訴內容。損害事實發生的過程及與經營者交涉的情況; (三)具體的證據。消費者有義務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受損害存在因果關系。消費者協會壹般不留存爭議雙方提供的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 (四)具體的投訴請求; (五)投訴的日期。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藥品進口需要《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進口準許證》或臨床急需藥品、樣品或對照品的《進口藥品批件》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