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哪些因素導致胎兒畸形 在整個懷孕過程中,胎兒都可能會受到畸胎原的影響,懷孕的前三個月,畸胎原此時最容易造成胎兒異常。(1)藥物:目前已知約有2%到3%的先天性畸形是由藥物所引起的,容易引起畸形的藥物包括男性荷爾蒙、酒精、某些抗生素(如四環黴素)、抗凝血劑、抗癌藥物、鎮定劑等。(2)化學物質的汙染:例如鉛、汞等,均是常見的畸胎原,易導致胎兒生長遲滯,神經系統及智力上的障礙。這種汙染常見於工業廢水汙染河川,要遠離這些汙染。(3)放射性物質是另壹種畸胎原,壹般的胸部X光照射,並不足以引起胎兒畸形,但累積的劑量越多,或照射的部位越靠近子宮的話,畸形的危險性越高。(4)咖啡或茶所含的咖啡因及電腦顯示器的輻射量,是否會造成畸形,目前均尚未被證實。 二。孕婦用藥與胎兒畸形的關系 壹般來說,受精卵形成後的最初2周,醫學上稱為“胚囊期”,此期主要是細胞處於分裂和增殖期。在此期間受到毒性物質如藥物的影響,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導致流產。從懷孕後4周(從末次月經的第壹天算起),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至懷孕第12周,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如在此期間藥物以及不良環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兒的畸形。懷孕12周以後,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主要是引起胎兒生理功能的異常。此外,懷孕期間使用藥物的劑量和用藥持續的時間亦是影響胎兒的重要因素。具體如下: l、妊娠早期。用藥不當可阻止胚胎發育。懷孕2~4個月是胎兒心臟發生、發育的最關鍵時期,此期胎兒的胎盤已經形成,藥物可通過胎盤屏障進入胎體,引起胎兒臟器發育畸形功能異常,重者可引起胎兒宮內死亡。 2、妊娠中晚期。由於胎兒大部分臟器已經發育定型,即使用藥不當也不致引起畸形,但可導致其臟器的功能障礙。這是因為雖然胎兒臟器已分化定型,但功能尚不健全,胎兒肝臟缺乏解毒的酶,使其對各種藥物的解毒功能不足,胎兒的血腦屏障滲透性強,許多藥物易在腦內積聚。而且胎兒的腎臟濾過功能低下,藥物排泄緩慢。使藥物在體內長時間蓄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如耳聾、感覺遲鈍等。 常用藥物對胎兒損害如下 :常用的消炎藥中,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可導致胎兒聽力障礙,紅黴素損壞胎兒的肝臟功能,四環素不僅影響胎兒的肝臟功能,還可抑制骨骼發育及牙釉質發育不良,磺氨類藥物可導致胎兒黃疸、血小板減少,氯黴素可使胎兒白細胞下降,產生灰嬰綜合癥。解熱止痛藥中阿斯匹林、水楊酸可引起胎兒骨骼異常,血小板和凝血因子缺乏,黃疸等,妊娠期間大量應用鎮靜劑苯巴比妥、眠爾通、安定等可使胎兒發育遲緩;撲爾敏、苯海拉明使胎兒肢體短缺;激素類藥物如雌激素,黃體酮、睪丸酮等可引起生殖器官畸形。孕婦如患高血壓需降壓藥時應選用肼苯達嗪等不影響胎盤血液灌流的藥物,利血平等可抑制胎兒發育,應禁用。孕婦便泌可用緩瀉劑,禁用番瀉葉、大黃等烈性瀉藥,以免導致流產或早產。有些烈性中藥加水媛、斑螫等應忌用。總之,妊娠期間要少用或不用藥,任何藥物的應用,應在醫生指導下,嚴格掌握.合理使用,切勿濫用,以防給母子帶來危害. 醫學上根據藥物對胎兒的毒性作用,將其具體分成5大類(A、B、C、D、E)。 其中A類和B類藥物,對胎兒未見有明顯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屬於這類的藥物有維生素B族、維生素C、葉酸、維生素E、壹些常用的抗生素如青黴素類、先鋒黴素類、紅黴素類藥膏等、以及對乙酰氨基酚類的退熱藥如“百服寧”、泰諾林等等。 C類藥物,經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有壹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類因為無對照試驗,在懷孕期間應該謹慎使用的,屬於這類的藥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慶大黴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 D類和X類藥物,在動物實驗和人類均有明確的致畸作用,這類藥物尤其是X類藥物,在懷孕期間應絕對忌用,屬於這類藥物的有抗腫瘤藥、性激素類藥物或避孕藥、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環素、鏈黴素、卡那黴素等。 當然,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及持續用藥的時間有關。 孕婦用藥對胎兒有影響,所以有些人對醫生開的藥壹概不用,而有些病不及時治療會加速對孕婦身體的危害,繼而影響胎兒。因此孕婦用藥需慎重也不可避免,需註意以下八個原則。 1、任何藥物的應用均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服用。 2、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則不要用。 3、必須用藥時,則盡可能選 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期應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則應終止妊娠。 4、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信“偏方、秘方”,以防發生意外。 5、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了解的新藥。 6、根據治療效果,盡量縮短用藥療程,及時減量或停藥。 7、服用藥物時,註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 8、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間、用藥量及用藥時間長短,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 三。孕婦使用外用藥註意事項 如今,隨著醫藥知識的普及,女性們都知道,在妊娠哺乳期用藥要特別註意,然而對於外用藥物的使用,有些人卻不那麽留意。 有關資料表明,婦女在妊娠期對外用藥也應慎用,因為壹些外用藥能透皮被吸收進血液,引起胎兒或乳兒中毒,造成胎兒或嬰幼兒神經系統器官的損害,壹般需慎用的外用藥有: 1.殺癬凈:其成分是克黴唑,多用於皮膚粘膜真菌感染,如體癬、股癬、手足癬等,動物實驗發現它不僅有致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婦女外用,其藥物成分還可以分泌入乳汁,雖然臨床上未見明顯不良反應和畸變報道,但為了健康生育,此藥應該慎用。 達克寧霜:含硝酸咪康唑。壹般均有局部刺激,如果皮膚局部較為敏感,易發生接觸性皮炎,或者因局部刺激發生灼感、紅斑、脫皮起皰等。用藥時如出現上述反應,應及時停用,以免皮損加重或發生感染。 2.百多邦軟膏(莫匹羅星):是壹種抗生素外用軟膏,在皮膚感染方面應用較廣泛。但有不少專家認為,妊娠期最好不要使用該藥。因為此膏中的聚乙二醇會被全身吸收且蓄積,可能引起壹系列不良反應。 3.阿昔洛韋軟膏:屬抗病毒外用藥。抗病毒藥物壹般是抑制病毒DNA(核糖核酸)的復制,但同時對人體細胞的DNA聚合酶也有抑制作用,從而影響人體DNA的復制。所以,妊娠期在使用各種抗病毒外用藥時應慎重。 4.皮質醇類藥:應用於皮膚病較多。這類藥具有抗炎、抗過敏作用,如治蕁麻疹、濕疹、藥疹、接觸性皮炎等。但是,妊娠期婦女大面積使用或長時期外用時,可造成嬰兒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並能通過透皮吸收,小劑量分布到乳汁中。此外,這類藥還可造成婦女閉經、月經紊亂,故欲生育婦女最好不用。 總之,在孕期、哺乳期的婦女無論是使用口服藥物,還是外用藥物都應該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才能保證用藥安全、有效。 四。中草藥對孕婦並非絕對安全 自從發生“反應停”致畸胎兒以來,人們又陸續發現不少西藥對胎兒有不良作用。因此,許多孕婦服用西藥很謹慎,卻認為服用中草藥很安全。事實並非如此,近幾年的優生遺傳研究證實,部分中草藥對孕婦及胎兒有不良影響。如中草藥中的紅花、枳實、蒲黃、麝香、當時等,具有興奮子宮的作用,易導致宮內胎兒缺血缺氧,致使胎兒發育不良和畸形,甚至引起流產、早產和死胎。大黃、芒硝、大戟、商陸、巴豆、芫花、牽牛子、甘遂等中草藥,可通過刺激腸道,反射性引起子宮強烈收縮,百導致流產、早產。 有些中草藥本身就具有壹定的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烏頭、壹枝蒿、川椒、蜈蚣、甘遂、芫花、朱砂、雄黃、大戟、商陸、巴豆等,它們所含的各種生物堿及化學成分十分復雜,有的可直接或間接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尤其是懷孕的最初3個月內,除慎用西藥外,中草藥亦慎用,以免造成畸胎。中藥雄黃肯定有致畸胎兒作用,孕婦應絕對禁忌內服。朱砂含有可滲性汞鹽(即水銀),可在孕婦體內蓄積,導致新生兒小頭畸形、耳聾、斜視、智力低下等。 需引起孕婦重視的是,許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藥,常以配方形式出現在中成藥之中。所以對含上述中草藥的中成藥須警惕,對註明有孕婦禁用、慎用的中成藥,應避免服用。當然,孕婦患病也應及時治療,勿諱疾忌醫。更何況在數千種中草藥中,有不良作用的畢竟是極少數。但在就診時應向醫生說明自己已懷孕,請醫生權衡利弊,盡量選擇安全無副作用的藥物。 五。孕婦禁忌及慎用中藥分類 1.禁忌藥:巴豆、牽牛子、斑蟊、鉛粉、水銀、大戟、麝香、土牛膝、蜈蚣等。 2.慎用藥:附子、劉寄奴、馬鞭草、穿山甲、雄黃、硼沙等。 不能單獨使用的藥:當歸尾、紅花、郁金、枳實、檳榔、厚樸、牛黃、木通、滑石等。 3.禁忌中成藥:牛黃解毒丸、大活絡丹、小活絡丹、至寶丹、六神丸、跌打丸、舒筋活絡丹、蘇合香丸、牛黃清心丸、紫血丹、黑錫丹、開胸順氣丸、復方當歸註射液、風濕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 4.慎用中成藥:霍香正氣丸、防風通聖丸、上清丸、蛇膽陳皮末等。 由此可見,孕期服用中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應用,切不可亂用,否則將導致危害。 六。孕婦用藥要註意給藥途徑 婦女在妊娠期由於特定的生理變化,對不同劑型藥物的吸收可發生改變。口服劑:口服是孕婦最常用的用藥方法。懷孕時,由於消化液的分泌量減少和胃腸蠕動功能的減退,使胃排空時間從正常時的50分鐘延長到80~130分鐘,通過小腸的時間也延長,導致藥物的血濃度高峰值時間推遲,而小腸吸收藥物的量卻有所增加。肌肉註射劑:肌肉註射藥物較口服藥物吸收快而完全,但懷孕時由於下肢血液循環減慢,延緩了對藥物的吸收。霧化吸入劑:藥物霧化吸入常用於治療肺部疾患。妊娠期由於心輸出量及每分鐘呼吸量分別增加40%及50%,所以對噴霧劑的吸收量大大增加。外用劑:外用的藥物有塗搽、洗滌、滴入、含漱等藥劑,妊娠時因皮膚、粘膜的血液供應增加,吸收速度會加快,吸收量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因此,孕婦用藥時不僅要註意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還應根據給藥途徑的不同而適當增減藥量。 壹個小時多演唱會對胎兒的聽力不會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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