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保險(1)報銷範圍:1、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2、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2)不屬於報銷範圍: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夥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5、報銷範圍內,限額以外部分。職工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壹)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1、應用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χ—刀)、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核磁***振成像裝置(MEI)、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彩色多普勒儀、醫療直線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治療;3、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血管支架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4、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壹次性醫用材料。(二)治療項目類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臟激光打孔、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項目。4、助聽器等康復器具;5、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三)治療項目類1、各類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四)其他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壹、基本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壹)服務項目類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急診除外)、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費等特需醫療服務。(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1、各種美容(生活美容、醫學美容)健美項目以及亂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3、各種健康體檢;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5、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急診除外)、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費等特需醫療服務。(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1、各種美容(生活美容、醫學美容)健美項目以及亂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3、各種健康體檢;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6、各種醫療咨詢(不含精神科咨詢)、醫療鑒定。(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檢查治療項目;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器具;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四)治療項目類1、各類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五)其他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範圍:(壹)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二)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其余未規定的皆不納入報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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