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我縣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促進我縣醫藥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為新絳縣人民醫院、新絳縣中醫院公開招聘部分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壹、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以招聘公告為準)。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期為期2年的,參加2011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
三、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應聘人員應具有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新絳縣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壹覽表》。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崗位
這次***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80名,其中縣人民醫院70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8名)、縣中醫院10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新絳縣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壹覽表》。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安排,並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1、發布招聘公告
2013年12月20日——29日,在新絳縣政府網站公布招聘方案,在市、縣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在縣政府政務公示欄、人社局、衛生局政務公示欄、縣醫院、縣中醫院政務公示欄等發布招聘信息。
2、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相關證件報名(已參加工作的在編人員,報名時須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所學專業及研究方向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計劃比例壹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並在筆試之前公告(報考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幹和研究生崗位的,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6日
報名地點:新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三樓會議室
(2)資格審查
①資格初審:依據報名條件對報名對象的有關證件進行初步審查,初審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發放時間:2014年1月10日——11日
發放地點:新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②資格復審:考核、考試結束後,按照考核或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本人檔案(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聘人員,另須提交《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提供相關資料並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按考核或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核
報考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幹、研究生崗位的,通過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新絳縣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壹覽表(壹)》。
考核的辦法為面試考核,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和辦法參照通過考試公開招聘崗位的面試內容和辦法,二者同步進行。
4、考試
報考醫師、護士(助產士)、器械維護等崗位的,通過考試公開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新絳縣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壹覽表(二)、(三)》。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不得低於60分。按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綜合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按招聘崗位分別命題,滿分100分。醫師崗位和器械維護崗位試題以本科水平為準,護士(助產士)崗位試題以專科水平為準,內容為本崗位的醫療衛生公***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分崗位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基礎知識、崗位專業知識、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面試考官不得少於7人,由有關專家和專業人員組成。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統分、當場宣布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去掉壹個分和壹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於70分,否則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考核及考試綜合成績經縣招聘領導組審定後向社會公布。
5、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考察采取檔案審查、實地調查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按照考核或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6、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並將審定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或本人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按考核或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7、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人社局核發《新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
(2)用人單位在收到《新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並到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合同鑒證。
(3)簽訂聘用合同後由用人單位持《新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辦理人事、檔案、編制、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4)擬聘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5)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並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縣人社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
為全面做好這次公開招聘工作,成立以縣長田藝彬為組長,以組織、紀檢、財政、公安等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人社、衛生的副縣長為副組長,以政府辦、人社、監察、編辦、衛生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新絳縣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
招聘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具體事宜;人社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紀委、監察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的查處;公安局負責招聘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政府辦、衛生、編辦、財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並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七、招聘紀律
1、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是縣委、縣政府堅持科學發展觀、關註民生、實現醫改總體目標所采取的壹項重要舉措。相關單位壹定要高度重視,責成專人負責,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2、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並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參與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壹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3、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壹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新絳縣紀委、監察局 0359-7530777
咨詢電話:新絳縣人社局 0359-7532693
本《實施辦法》由新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新絳縣公開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壹覽表》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新絳縣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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