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料藥命名原則
①中文名盡量與英文名相對應。可采取音譯、意譯或音、意合譯,壹般以音譯為主。
②無機化學藥品,如化學名常用且較簡單,應采用化學名;如化學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鹽酸、硼砂。
③有機化學藥品,其化學名較短者,可采用化學名,如:苯甲酸;已習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藥用情況,可盡量采用,如:糖精鈉、甘油等。化學名較冗長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i音譯命名。音節少者,可全部音譯,如codeine可待因;音節較多者,可采用簡縮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譯名要註意順口、易讀,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間不得混淆,重音要譯出。
ii意譯(包括化學命名和化學基團簡縮命名)或音、意結合命名。在音譯發生障礙,如音節過多等情況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Cefadroxil頭孢羥氨芐。
④與酸或鹽或酯類的藥品,統壹采取酸名列前,鹽基(或堿基)列後,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鏈黴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氫化可的松。
與有機酸成鹽的藥名,壹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sulfate譯為甲硫泊爾定;Sorbitan Laurate譯為月桂山梨醇。
英文詞尾為“-ate”的酯類藥,可直接命名為“XX酯”,如Fedrilate非屈酯。與縮合基加合成酯類的藥亦可將XX酯列後,如Cafcanel Daloxate頭孢卡奈達酯。
⑤季銨鹽類藥品,壹般將氯、溴置於銨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紮溴銨。除沿用已久者外,盡量不用氯化XXX,溴化XXX命名。與有機酸組成的季銨類藥名,酸名列於前,壹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lfate譯為甲硫阿鎂銨。
⑥生化藥的英文名壹般仍以INN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