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督評定標準
1、動態等級評定標準分為:A級(代表食品安全狀態良好)、B級(代表食品安全狀態壹般)、C級(代表食品安全狀態較差)三個等級。
2、年度等級評定標準分為:A級(良好)、B級(壹般)、C級(較差)三個等級。
擴展資料:
不予評級情形
對新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並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本次檢查動態等級”標識處標示“待評定”;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動態等級評定。
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要求其限期整改,並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6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並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本次檢查動態等級”標識處標示“整改,不予評級”,同時監管部門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6個月期滿後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
動態等級評定過程中,發現餐飲服務單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需要給予警告以外行政處罰的,2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並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本次檢查動態等級”標識處標示“整改,不予評級”,同時監管部門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2個月期滿後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
對動態等級評定達不到壹般的餐飲服務單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1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並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本次檢查動態等級”標識處標示“整改,不予評級”,同時監管部門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1個月期滿後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
對中斷動態等級評定的餐飲服務單位,其年度等級的評定應從重新開始動態等級評定滿12個月後予以評定。
評定程序
1.動態等級評定程序
由監管部門選派2名監督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監督人員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檢查內容,對被檢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狀況進行量化評定,並由監督人員和被檢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簽字。
監督人員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按照評定分數當場予以動態等級評定。
2.年度等級評定程序
年度等級A級的評定由負責動態等級評定的監管部門提出初評意見,由當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擬申報評定A級的餐飲服務單位現場核查後提出復評意見。
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年度等級評定表》會同該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期間歷次動態等級評定資料,壹並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通過的,準予授予年度等級A級。
年度等級B、C級的評定程序由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
現場核查內容和評定標準參照動態等級評定標準執行。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於每年3月、7月、11月上旬受理年度等級A級申報材料,自受理申報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等級公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餐飲服務單位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原則上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公示牌采用附件3樣式,以水牌形式擺放在餐廳(大堂)入口處。
小型(加工經營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下)和其他業態的餐飲服務單位公示牌采用附件4樣式,懸掛於餐廳明顯區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未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允許,禁止摘下或遮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拒不懸掛或張貼、遮蓋公示牌的,或故意違反分級管理制度的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重點監管並在新聞媒體或監管部門網站上予以公布。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中的食品安全等級圖形應使用易於更換的材質和形式。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公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年度等級情況。年度等級A級餐飲服務單位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年度等級B、C級餐飲服務單位由管轄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監督量化分級評定情況作為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進行管理。
監督頻次
年度等級評定為優秀的,原則上12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評定為良好的,原則上6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評定為壹般的,原則上4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
等級調整
動態等級評定為較低等級的,餐飲服務單位可在等級評定2個月後向屬地監管部門申請等級調整,經評定達到較高動態等級的,監管部門調整動態等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