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裏對藥品註冊的定義如下:藥品註冊,是指藥品註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關要求提出申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擬上市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等進行審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過程。
藥品註冊申請包括藥物臨床試驗申請,藥品上市許可申請、上市後補充申請及再註冊申請。
簡而言之,藥品註冊就是申請人(現階段主要是指醫藥企業)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提出藥品註冊申請,NMPA審查後給出藥品行還是不行的壹個過程。這裏比較重要的地方就是,NMPA在審評過程中重點關註的是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醫藥研發的各項工作,其實就是向NMPA證明藥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的過程。大家在去關註某個公司的藥品最後能否順利上市的時候,也只需要去重點關註藥品的這三個方面就可以了。當然,具體如何去從這三個方面進行評估,我們在後面的文章裏還會再展開討論,這裏就不再贅述。
3、藥品註冊分類
當前國內的藥品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化學藥品:小分子藥物;
治療用生物制品:治療用途的大分子;
預防用生物制品:主要就是疫苗;
中藥、天然藥物:中藥材、中藥提取物、中成藥等等。
4、概括來說,註冊分類主要需要把握以下幾點:
1類創新藥:研發難度較大,上市成功率較低,研發投入也大,研發周期平均在10年左右,壹旦成功,將帶來豐厚的回報。現在看來,國內企業對於創新藥的預期相對還是偏樂觀,對風險的考慮不足。歷史原因再加上國內的行業環境,國內醫藥企業研發很少會主動宣告臨床研發失敗。我們在實際評估時,需要特別關註企業重要產品的臨床研發進度。從邏輯上講,如果臨床進度落後於預期太多,這裏面大概率是存在沒有批露的問題的。
2類改良型新藥:大多是原研廠家為了延長自己產品的生命周期推出的新壹代產品。研發難度相對較低,上市成功概率較大。評估的核心在於是否具有臨床優勢,做得好可以成神。
3類仿制藥:化藥仿制藥,“4+7”背景下,化藥仿制藥的邏輯除了搶首仿外,成本優勢可以說是生死攸關。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企業規模和原料藥優勢就愈發重要。未來,仿制藥廠和原料藥廠的並購可能會成為常態。生物類似物,因為還有較高的研發壁壘,成功上市後,短期內價格應該也不會像化藥仿制藥壹樣進入肉搏戰。企業憑借領先的研發效率,還是可以獲得相對長時間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