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衛生許可證壹般需要20個工作日左右,但並不是辦理衛生許可證即可營業,每個地方的衛生許可證辦理時間不同。
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者《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並遞交符合衛生要求的有關材料。
2、登記:依照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和公***場所許可的條件,有關部門對屬於受理範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如果是公***場所,申請單位要先辦理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定,等驗收通過後,再申報辦理《公***場所衛生許可證》。
3、受理:經過審查後,衛生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單位發放《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對於資料不全的,發出《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
4、審查: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後,組織業務人員按照國家標準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於有問題的提出整改措施。
5、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審查意見,對符合規定的單位準予行政許可。
6、送達: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單位或者個人頒發《衛生許可證》。
綜上所述,壹般當地部門會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但後續的壹系列檢查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並不是辦理衛生許可證即可營業,每個地方的衛生許可證辦理時間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九條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異議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