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在10萬元以下的,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最高不超過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2、社保卡住院報銷比例為:壹級醫院90%,二級醫院87%,三級醫院85%,住院共報銷30萬元。住院起付線: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1300元,以後每次住院650元。
3、連續繳費與報銷比例掛鉤,連續參保2年後報銷比例提高到71%,連續參保4年後報銷比例提高到72%,以此類推。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城市的社保卡看病報銷比例是不壹樣的,這主要與當地的醫保待遇有關。
社保卡住院報銷註意事項:
1、醫院不同醫保報銷比例不同,如果壹個人住院用了1萬元,如果是在壹級醫院住院,則先減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住院,則減去1000元;如果是在三級醫院住院,則減去2000元;再往後,減去 "住院醫院",再減去2000元。如果在三級醫院住院,則減去 2000 元;減去 "非醫保用藥費用 "和 "其他非醫保費用 "後,剩下的費用在職人員為 80%,退休、失業或無業人員為 50%。註:醫保報銷只保障用於醫保的甲類藥品,非醫保的乙類藥品不予報銷。
2、已自費的醫療費用如何走社保流程,首先,自己的醫療費用獲得醫保報銷後分兩種情況:壹是拿票據報銷;二是醫院直接與社保結算。無論是哪壹種,都應按照相應的規定時間、規定資料等進行報銷。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