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深入貫徹教育部“依法治國”精神,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發展,進壹步規範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
2022年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深入貫徹教育部“依法治國”精神,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發展,進壹步規範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三條學校全稱、國家標準代碼、辦學類型等。
學校名稱: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4503(國家代碼)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科技教育園區(郵編:362300)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職院校
學校級別:大專
學制:三年
學校簡介: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13 11。學校由南安市國有企業泉州南壹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南安鴻翔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舉辦。南壹集團旗下有16家子公司,包括鴻翔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南安城建集團等,總資產約220億元。形成了房地產開發、教育產業投資與運營、港口碼頭建設與運營、文化旅遊、供應鏈金融、醫療健康產業投資與運營、物業管理、城市綜合開發等八大業務板塊,可為學生提供廣闊的實習實訓平臺和就業渠道。
學校位於中國著名僑鄉南安,依山傍水。校園占地350余畝,有83000平方米的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實驗室、實訓樓、學生宿舍樓、教師公寓、食堂。優美的校園環境和壹流的教學設施吸引了許多學生在校學習。南藝集團將繼續加大投入,進壹步改善教學、科研、學習和生活條件,形成成績突出、實踐R&D基地定位明確的校園功能布局。
學校充分發揮毗鄰福建最大的光電信息產業基地、機械裝備制造基地和程輝國際電子商務園的區位優勢,先後與全州、南安近100家企業建立了校企合作關系,為畢業生搭建了廣闊的就業合作平臺。學校還積極引進優質教育教學資源,與國內知名企業簽訂“產學研創新”合作協議,進壹步提升了學校的辦學水平。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戰略,努力建設壹支素質過硬、結構合理、愛崗敬業、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每個專業配備2名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帶頭人和企業技術骨幹,以及多名中級以上職稱的“雙師型”專業骨幹教師。學生不僅獲得紮實的理論知識,還得到豐富的實踐訓練。
目前,學校設有商學院、智能制造學院、建築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航空旅遊學院等五個二級學院,開設空中乘務、飛機機電設備維修、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建築工程管理、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市政工程技術、新能源設備。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發展,學校將不斷優化專業結構,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對接。
第三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應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招生等重大事項。
第五條學校應當設立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具體指導、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專業錄取要求
第七條各專業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空乘專業報考條件:女生凈身高1.63-1.73 m,男生凈身高1.73-1.83m;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史,無色盲和色弱;體表無明顯疤痕、胎記、紋身。
第八條外語不限。
第九條除章程中的專業錄取要求外,還應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錄取方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壹條準入規則
(壹)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生源省有關招生政策、方針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對實行專業誌願填報模式的省份,采取“按專業誌願平行填報模式”。
(三)對實行高校誌願填報模式的省份,根據各省規定和學生情況確定填報比例,采取專業誌願清零的原則。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根據考生所學專業和成績,綜合考慮相關學科的成績和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
(四)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前,按考生高考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數相同的考生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名第壹,然後按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成績、第壹誌願科目(物理或歷史)、復選科目最高分、復選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排名還是壹樣,那就比較壹下考生的誌願順序。前者優先報考,而所有考生報考誌願順序相同。是否錄取由我校招生辦決定。
(五)落實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加分或加分投檔政策。
(六)學校嚴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和“八項基本要求”的紀律。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招生查詢
第十二條錄取新生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我校網站(www.qzgcu.com)公布,最終錄取結果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學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後方可註冊。繳費後放棄入學資格、退學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學費、住宿費、代理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省字[2019]第394號)的有關規定償還。
第九章?學歷證書頒發辦法
第十四條發證學校名稱: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五條學業證書種類: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完成學業並經考試合格的學生)。畢業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到。
第十章?獎勵和撥款的設置
第十六條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獎學金。學校為貧困家庭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實習機會和推薦工作。
第十七條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壹章?補充條款
第十八條我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本章程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有差異的,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泉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壹條?聯系信息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95-86001269,1801665399。
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595-86001602
傳真:0595-86001271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科技教育園區
QQ:3166225096、2196971132
郵箱:qzgcxy@139.com
網站:www.qzg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