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也就是我們生活中經常繳納的醫療保險,是壹種社會保險制度。它的主要功能是在我們生病時能為我們提供壹定的經濟保障,能有效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壹、醫療保險卡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保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存儲記錄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賬戶資金的劃撥、消費等詳細信息。醫保卡由當地定點代理銀行統壹辦理,是銀行的壹種多功能借記卡。參保單位繳費後,當地醫保部門委托銀行在月末將個人賬戶基金部分支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二、醫保卡裏的錢能取出來嗎?
醫保卡裏的錢是不能取出來的,只能用於在定點醫院、藥店購藥。但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卡裏的錢可以取出來使用:
1、終止使用醫保卡:如參保人死亡,親屬憑死亡證明辦理取款手續;
2、參保人移民:
醫保卡裏的錢不能取出來。只能留作醫療費用。不過,每年使用的金額是固定的,報銷的藥品也有壹定的範圍,具體情況可以向社會保障局咨詢。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標準劃入個人賬戶:
1.45周歲以下的職工,按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0.8%劃入個人賬戶;
2、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1.2%劃入個人賬戶;
3、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按本市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劃入個人賬戶。
4、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本市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的3.8%劃入;
5、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本市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的4.4%劃入。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關於優化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明確從今年10月起,天津市醫保卡可按照統賬結合方式提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個人賬戶、其當月個人賬戶金額實行70%的註資管理,參保人員可自行提取用於補償個人醫療負擔 其余30%繼續實行賬戶管理,專項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的費用。
三、如何使用
1、醫保卡的使用範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藥店購藥時,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不能提取現金或轉賬使用。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撥打電話查詢余額,也可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或市區定點醫院、藥店查詢。也可上網登錄社保查詢系統查詢。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持身份證、醫療證到中行儲蓄所要求打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記錄、消費記錄等。如對交易記錄有疑問,可到中行零售業務部查詢。
4、醫保卡密碼:參保職工如修改密碼,可撥打電話修改,也可憑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修改。如參保職工忘記密碼,可憑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原密碼,修改密碼。
5.醫保卡的保管:參保職工應妥善保管醫保卡。如不慎遺失醫保卡,應立即到單位開具證明信,到醫保經辦機構確認蓋章後,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掛失並辦理補卡手續,7天後可領取新卡。
6、註意事項:醫保卡交易次數達到60次時,參保職工必須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打印交易記錄,否則停止使用。打印交易記錄後,醫保卡可繼續使用。在藥店看病,100%費用自理,住院才能享受報銷比例(還必須在醫保範圍內)。醫保範圍內住院,根據實際花費金額而定,如:花費 1 萬元報銷比例範圍在 55%-65%之間。
法律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需要急診、搶救的,可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診;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