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83215869
居民醫保:83278336
療保險職責、國家衛計委的新農合職責、國家發改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
壹.醫保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受理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務,
2.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離休幹部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二.醫保局的成立破解了“點菜的不埋單”問題。過去,在醫保局成立之前,藥價談判與醫保支付存在嚴重脫節,其中原因在於體制的不完善:藥價談判由衛計委主導,但醫保決定權在於人社部。權利的不統壹導致許多藥品價格的確定不基於醫保的支付能力,“點菜”的不看價格,缺乏藥價談判的動力;“埋單”的不能“點菜”,藥品價格壹度越談越高,越談越貴。直到醫保局成立,權利的統壹才破解了“點菜的不埋單”難題。
三.帶量采購令醫保局聲名鵲起。近兩年來醫保局的名字如雷貫耳,根本原因是醫保部門壹手操辦了帶量采購。自2018年底“4+7”試點開始,醫保局已經主導了4批帶量采購,覆蓋了113個品種。未來帶量采購的改革將呈現出兩大趨勢,壹是在骨科耗材、冠脈支架等高值耗材領域開展帶量采購,二是藥品帶量采購的常態化,壹年兩批,到2022年覆蓋500品種。除了帶量采購,DRGs、醫保藥品目錄、個賬改革、門診統籌、省統籌、創新藥價格談判等改革熱詞亦源自醫保局。其中,隨著10月的來臨,距離《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問世亦越來越近。按照8月國家醫保局發布的《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9至10月為專家評審階段,10至11月為談判和競價階段,11至12月為藥品目錄調整公布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