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食品許可證,就是無證經營,必須取締關閉,罰款1000到5000。如果不按時繳納罰款,就違法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接下來,我給大家介紹壹下無食品許可證如何處罰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壹、沒有食品許可證怎麽處罰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無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食品和用於非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
違法經營食品貨值金額不足654.38+0萬元的,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0000元以上的,處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二、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
(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食品零售商應提供用於商業用途的場所證明;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證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的,可以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委托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尚未招聘其他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人員);
(5)與食品經營相關的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原件2份);
(6)與食品經營相關的經營設施的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原件2份):食品經營的空間布局應體現食品與非食品、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已明確分區域銷售;特許經營項目的位置應當在空間布局上明確標示;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份原件);
(8)食品類別申報表(原件1份);
(九)申辦嬰幼兒配方乳粉、預包裝食品再熱、散裝熟食、散裝酒類批發的,應當提交擬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進口食品應當提交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
3.網店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通過網絡銷售食品的經營者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網購平臺應當對經營者的經營資質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網絡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的,也應當對許可進行審查。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網絡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向縣級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第壹百三十壹條違反本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網絡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和審查許可,或者未履行報告和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網絡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網絡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網絡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沒有食品許可證怎麽處罰,我就介紹到這裏,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