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壹個以人為本的現代社會,絕不能放任見利忘義的行為,絕不允許基本道德的失守。誠信是社會契約的前提,道德是商業文明的基石。“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道德建設的重要性。以犧牲道德和消費者利益換取利潤,最終必然付出沈重的代價。
道德是壹切制度運行的社會土壤。在壹個國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與法律唇齒相依,缺壹不可,必須做到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並舉。
1.有感於日本問題大米代理商謝罪自盡
這兩天讀到兩則新聞,頗有感悟。壹是截至18日8時,“三鹿奶粉”事故已致全國6244名嬰幼兒患病,158名發生腎衰竭,3名死亡。且因伊利、蒙牛、雅士利、施恩等22家企業生產的奶制品檢出三聚氰胺,“結石嬰兒”人數可能上升。另悉,總部位於日本大阪的稻米加工企業“三笠食品”倒賣受汙染大米,“三笠食品”的代理商、奈良廣陵町米谷公司社長16日晚在寓所上吊身亡。
同樣的企業主,不同梯級的生命敬畏和責任擔當意識。前者,三鹿嬰兒奶粉,面對花朵般的幼小生命,竟然含有“毒魔”三聚氰胺,從孩子媽媽舉報發現問題到主動面對問題,壹直采取遮掩、推諉、被動的疲沓姿態;後者,“三笠食品”即便銷售受汙染大米,但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稱,目前尚未收到該問題大米損害人體健康的報告。沒有公民健康傷害,而食品代理商卻不遮不掩,以死謝罪,前後兩者對待生命的態度迥然不同。
發現問題,日商是羞愧與痛苦難當,以死叩謝蒼穹。而三鹿奶粉直到上月問題愈來愈嚴重,企業主還能百般狡辯、推諉塞責;還能臉不紅、筋不脹地拿“國家免檢產品”來作自己的擋箭牌。
作為消費者,當然不是要中國這麽多問題奶粉的生產和銷售商人,都去學這名知恥而自殺的日商剛烈對待自己直接或間接犯下的罪惡。大家希望見到的是企業主起碼的責任擔負與敬畏生命的本能意識。
所以,“賣問題大米的日商自殺”對我國的奶粉生產企業當是壹聲棒喝,直抵違法食品商人的心窩,壓下他們肆意違法的氣焰。如果更多的企業能具這種高蹈的生命意識,就壹定能夠及時扭轉當前食品安全的窘境,還公民“吃得放心”的基本民生權益。
2.三鹿事件根源——自賤、自戕、自絕
三鹿奶粉事件,看似壹起簡單的食品安全事件,但是,聯系到中國近年來壹系列類似的惡性事件,就絕非壹個簡單的食品安全事件所能涵蓋、所能解釋得通。三鹿奶粉事件,其實是國人自賤、自戕、自絕的結果——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民族中的強勢者或者敗類在制度漏洞的庇護下,對弱勢者的戕害與絕殺。
在中國發生的壹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都沒有波及到國外。壹個重要原因是,國內的企業,知道國外法律對國民的保護是非常嚴格而系統的,他們會自覺地對出口產品“高標準嚴要求”,也因此,在國內,出口產品被視為是質量最有保障的上等品。人們對這種自賤之舉,幾乎已經習以為常。某些官員表現出同樣的自賤態度,面對洋人,他們在骨子裏存在著強烈的自卑感,點頭哈腰,彬彬有禮,同樣的壹張面孔,壹旦面對同胞,立即驟變,展現出冷酷和無恥的壹面。
昔日,希特勒對外民族(猶太民族)實行種族滅絕,而對國民厚愛有加。而中國這個民族,則是逆向種族主義,即對本民族輕賤與戕害。
因為這種自賤,國外的投資者可以通過中國資本市場壹夜暴富,美國的壹些金融機構就是這樣從中國賺取了足可以彌補其全部次債損失還有節余的利潤。
因為這種自賤,中石油在美國上市僅融資29億美元,但四年中向美國股東分紅達119億美元,而在A股融資668億人民幣(相當於95.4億美元),向A股股東分紅卻不到6億人民幣。
因為這種自賤,與外國人有關的刑事案件,總是以國人的眼淚與屈辱而告終。如今年4月涉及三個韓國人的譚靜案,警方結論中的邏輯矛盾至今遭到質疑,媒體報道時用的題目就是《譚靜之死拷問真相》。令人悲哀的是,關心真相的只有媒體和網絡日漸微弱的聲音。如果壹個國家的公民在本國領土上尚且不能有安全感,在哪裏會有安全感呢?
因為這種自賤,我們嚴格把關,把最安全的食品送給外國人吃,而讓自己的同胞食用有毒有害的。
自賤導致自戕,而自戕的結果就是自絕。
由於水、食物問題重重,加之生活壓力等因素,直接影響了男性健康,導致了精子質量下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所曾對1981——1996年間公開發表的,來源於39個市縣、256份文獻***11726人的精子分析數據進行研究後發現,我國男性的精液質量正以每年1%的速度下降,精子數量降幅達40%以上。這還是過去的數據,而近年來的汙染更加嚴重,結果恐怕也更令人觸目驚心。
鐘南山院士也曾經說過:“現在男性的精子濃度比40年前下降了將近壹半。如果不采取相應的解決辦法,再過50年很多人將生不了孩子。”——2007年1月11日《新快報》。
國人只有在漢唐時才有真正的自信,這種自信在清後期至今喪失殆盡。
民眾的自信來源於四個方面:政府對民眾的尊重和服務(含社會保障機制的建立);法律系統的保護;宗教信仰和文化;傳統。
第壹個方面不用說了。
第二個方面,法律系統的保護。如,英美判例法中的“懲罰性損害賠償”(punitivedamages/ exemplary damages)制度,法院在判令行為人支付通常意義上的賠償金的同時,還可判令行為人支付高於受害人實際損失的賠償金。英國在1763年開始有了這項制度,美國則在1784年確立了這壹制度。美國許多法案,如著名的《謝爾曼法案》和《克萊頓法案》等都有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規定。1989年3月,美國埃克森公司瓦爾迪茲號油輪發生擱淺事故,約有1100萬加侖的原油泄漏,美國法院判埃克森承擔25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加上其他訴訟,埃克森公司因為該事故為漁民賠償了34億美元。
懲罰性賠償,使美英等國的公民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壹等公民。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壹架波音747客機從德國法蘭克福經倫敦飛往紐約途中,在蘇格蘭的洛克比上空發生爆炸,造成270人死亡。2003年8月,利比亞與美英達成協議,同意對洛克比事件遇難者家屬支付總額約27億美元的賠償。我特意查閱了壹下:利比亞2003年全年的GDP才223億美元!
這些事情都不可能發生在中國。
我國《消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但是,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的房屋、汽車等大宗商品,在許多案件中,卻不被列入生活消費用品之列,因而,也就不能依據消法第49(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壹倍)條,來維護自身權益。
西方法律確立的基本出發點之壹,就是保護弱者,只有保護弱者才能實現公平。西方的立法者確信,只有讓行為人承擔足以令其心痛的賠償責任,它才會真正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而我國的立法者首先考慮的卻是開發商等強勢者的利益,擔心他們由於賠付金額過大而遭受損失。這種保護強者的法律,不僅導致民眾維權成本的高昂和獲得賠償的微薄,也導致了建築質量的低劣、建築垃圾的盛行,這不僅造成了經濟上的巨大浪費,更是對生命安全埋下諸多隱患。從根源上來看,仍然是自賤、自戕、自絕的結果。
不自重必自取其辱。人們尚且記得東芝筆記本事件:2005年5月,日本東芝公司宣布“只賠美國人不賠中國人”,東芝公司最終承擔10億美元的巨額損失,用於向美國用戶支付和解金、發放購物券及支付原告律師費。同樣的問題,在中國的處理辦法則是:在東芝的網頁上公布了壹個補丁軟件,這個軟件可以免費下載,安裝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從東芝筆記本事件至今,有多少類似的羞辱國人的事件在重演?
我們以驚人的資金耗費,營造了壹個史無前例的體育盛會,但花費在民眾體育鍛煉上的資金又有多少?
第三個方面,是宗教信仰。
中國人有信仰嗎?這的確是壹個問題。壹位外國朋友告訴我說,他們向中國留學生出租房屋,就要問壹下對方的信仰,因為有信仰者才有底線,通過其信仰就可以知道他的底線。
中國自古有樸素的信仰,比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等。但是,這些傳統信仰,越來越被淡化,因為,在制度漏洞之下,強者是可以胡作非為的,是可以肆意掠奪的。剔除“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中的信仰成分,這壹規律是需要得到制度保障的,即制度確保人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制度不能做到這壹點,就會促使社會向惡。這是必然的結果。
中國人的信仰,經過幾十年的摧殘,已經走向死亡之谷。有良知的人,在各種摧殘中被虐殺,包括宗教信仰者,也包括信仰***產主義的張誌新等。這無形中給民眾壹種引導,引向墮落。
信仰與文化都相輔相成,不可割裂的。西方國家的基督教文化,中東的伊斯蘭文化,印度的佛教文化,中國的儒家文化等等,當信仰被諂媚取代,壹個民族就失去了方向,文化也失去了壹個最重要的根基。壹個沒有文化的民族還能有什麽?
第四個方面,傳統。
我們的傳統是誠信,但是,這壹誠信體系未能經過制度的確認和保障,使得誠信成為壹部分人欺騙和掠奪另壹部分人的幌子,直到所有的人都不再誠信、不敢誠信為止。我們的另壹個傳統是封建和專權,等級觀等等,這些因素被毫不保留地繼承下來,排斥了建立良好制度必須依托的壹個基礎:民主。
因為沒有好的制度,沒有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惡者肆虐,橫行霸道,無法無天,善者飽受屈辱。
中國民眾善良、淳樸、吃苦耐勞,對自己要求最少而最願意奉獻,如果能有制度的保障,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他們會以更大的愛心更多的奉獻去回報社會。這個民族將成為世界之最強,這個民族中的任何壹員,都將因這個民族而自豪。這個民族將將贏得世界的尊重,這個民族中的任何壹員,也都將贏得應有的尊重。
這是夢想中的壹天。
三鹿奶粉事件,如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頭痛醫腳腳痛醫頭,類似事件過段事件又會重演。這幾乎是可以肯定的。也因此,三鹿奶粉事件,讓我心中之痛,痛徹心扉並難以自抑!
社會失去底線人人都是受害者
中國青年報
和同事去壹處風景區開會,會後當地老鄉開船帶我們到水裏捕魚,5張大網撒下去,兩個小時後拉起來,居然壹條魚都見不著。魚哪兒去了?大約是被無節制的捕撈“斬盡殺絕”。如果資源是公***的,壹般總逃不過“公地悲劇”,誰都自作聰明地先下手為強,結果害人害已。
這種損眾利己的心態,在打麻將時體現得淋漓盡致:壹門心思想著自己贏,我贏不了也不讓妳們贏。我在西方國家生活過壹段時間,對比尤其強烈。
有壹次,我們在新西蘭的淘波湖看當地人釣魚,他們釣上魚後總要先量量,如果短於某個尺寸,就自覺把魚放回湖裏。這個尺寸是當地政府規定的,也是民眾的***識,因為他們明白“如果連小魚都吃的話,將來就無魚可吃了”。但是,這樣的社會***識如今在我們國家往往難以形成。
這兩天,奶粉事件弄得人心惶惶,政府正在下大力氣整治。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河北奶農耿某日前被捕,他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供認,之所以往牛奶裏摻加三聚氰胺,“是能通過檢驗,順利地把牛奶賣出去”。耿某同時承認,摻加化工原料對人體無益,他本人和家人“從不食用這種摻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
耿某在出事之前,想必是偷著樂的——我把摻毒的牛奶順利賣出去賺到了錢,他人的健康我不管,反正我和家人不食用這種牛奶。可不知他是否想過,假若地球人都像他那樣耍小聰明、打小算盤的話,他除了能確保自家人喝上自已生產的“放心奶”外,在其他領域能不成為受害者嗎?
其實,這種相互加害的現象,近年來並不少見。用工業酒精兌制的酒,用硫磺漂白的粉絲,添加了洗衣粉的油條,註水的豬肉,摻入滑石粉的面粉,用避孕藥養殖的魚,含蘇丹紅的紅心蛋,有毒的大米,等等。且不說廣大的消費者是無辜的受害者,即便是那些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不法商人,最終也難免成為這個惡性循環中某壹環節的受害者。可以說,這麽玩下去,沒有人會是贏家。
中國不乏小聰明的人。表面上看,自己占了點便宜,但實際上是大家壹起吃了大虧,也就是說,這種貌似“利己”的行為,其實也在損己。這樣的事例,在我們生活中比比皆是。比如,每個人都把自己家打理得幹幹凈凈,可壹出門就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因為“那不是我的家”。當人人都這麽做了之後,結果是大家***同生活在垃圾堆裏。還有,上下班堵車的時候,人人都按捺不住往前擠,圖壹時之快,結果就像螃蟹纏在壹塊,誰也走不了。
在這個世界上,萬物總是相互聯系的。政府倡導建設和諧社會,就是要建立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贏局面,這樣大家才有安全感、幸福感。如果妳只顧自己的那點小利而置公***利益於不顧,那麽最終受害的將是社區乃至社會上所有的人,當然也包括妳自己。
涉外奶粉未檢出三聚氰胺說明什麽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緊急在全國開展了嬰幼兒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專項檢查並公布了階段性檢查結果。全國目前***有175家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其中66家企業已停止生產嬰幼兒奶粉。此次專項檢查對其余109家企業進行了排查,***檢驗了這些企業的491批次產品。專項檢查顯示,三鹿等22家企業69批次產品檢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9月17日南方網)
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階段性檢查結果還表明,被檢企業中,只有廣東雅士利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出口到了孟加拉、緬甸、也門3個國家。經對留樣檢測,未發現三聚氰胺。供應北京奧運會、殘奧會的乳制品均未檢出三聚氰胺。
為什麽出口的和供應北京奧運會、殘奧會的乳制品均未檢出三聚氰胺,而賣給國內消費者的則含有三聚氰胺?這種現象該作如何解釋?是奶粉生產企業顧及國家的國際形象,不將不合格產品賣給外國人,還是國家質檢部門對出口產品嚴格把關?同樣的企業生產的產品為什麽“內外有別”?難道我們自己同胞低人壹等?難道我們自己同胞的生命不值錢?
我認為,國家對食品出口特別是供應北京奧運會、殘奧會的食品嚴格檢驗,生產企業不敢貿然將這些產品賣給外國人或者提供給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參與者食用。這樣做無疑會“飛蛾撲火”,自我毀滅。“聰明”的企業家們絕對不會這樣做。將這些“問題產品”賣給國內消費者更保險,利潤空間更大。由此可見,什麽樣的乳制品合格,什麽樣的乳制品不合格,生產者心知肚明。這也表明,只要對食品監管得力,生產者就不敢心存僥幸,不合格的食品同樣不敢貿然流入國內市場。
這些企業,打著品牌的幌子,販賣偽劣產品,坑害消費者,殘害同胞的健康和生命。這是誠信的缺失、良心的泯滅,是對法律的踐踏和另壹種形式的草菅人命。他們的所作所為十分可惡。我們有理由感到憤慨。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制經濟。在法制經濟還不健全、企業家們的社會責任感還不強的情況下,什麽質量認證,免檢產品都靠不住啊!我們能做的就是嚴格食品質量監管制度。千萬不能以為搞了質量認證,定了免檢產品就萬事大吉了。
蒙牛集團歧視大陸消費者的背後
9月19日,蒙牛的姚同山同誌,在香港壹場新聞發布會上,本著在什麽地方取悅什麽地方人的言說原則,說了壹句傷透大陸人民心靈的話:“蒙牛供應香港的產品比大陸出現問題的幾率要小得多”。
這句話難以讓大陸人接受,卻道出了壹個長久以來出口行業的事實:那就是,多數企業在產品質量方面,實行出口與內銷雙重標準。
為什麽?
是這些中國廠商崇洋媚外嗎?還是中國廠商患有恐外癥?把最好的商品出口到境外,把不好的商品內銷到國內?非也。
真實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歐美日等國家和地區嚴格的進口商品檢驗檢疫和質量監控體系。而且,類似於香港這種法治社會的市場管理官員很難用中國式的手腕擺平。換句話說,這些國家或者地區的管理部門很難糊弄與擺平。
於是,善於適應不同環境的中國廠商,很快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與各種質量體系認證,最終使自己的產品質量達到了發達國家的標準。而且,領教了發達國家那種法治社會的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