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勢,為加強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由物及人傳播,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壹、從即日起,凡從濰坊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於食品到達24小時前,向當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並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要求,查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報送備案可以采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備案內容為生產經營者名稱,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批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部門網站、明白紙等,向社會公眾和有關單位、個人公開本部門報備電話、傳真、郵箱等聯系方式。對不按要求進行報備的壹律關停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法從嚴查處。
二、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各環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進貨臺賬和批發銷售臺賬,將購銷行為信息及時準確錄入“山東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統”,查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經營銷售環節必須實行專櫃銷售,不得與其它食品混存混賣。消費者實名登記或掃碼支付銷售,確保全程可追溯。
三、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做好食品存放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消毒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進行。對新進員工和返工人員14日內行程與健康狀況進行登記,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直接接觸冷鏈食品及包裝物的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
四、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各環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臺賬,主動配合開展相關環境、食品、人員“應檢盡檢”核酸檢測,確保第壹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壹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
五、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可疑癥狀後,要立即到隔離區域觀察,同時報告當地縣級疾控部門和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專車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實驗室排查。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的樣品,應按照《濰坊市冷鏈食品疫情防控不同情形應急處置操作規程》,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壹時間報告當地縣級疾控部門和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規程要求處置。
六、廣大群眾在接觸進口冷鏈食品時應佩戴壹次性手套,及時洗手,避免用手觸摸口鼻眼等處;食用進口冷鏈食品,要做好餐具和臺面的清潔,食物煮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對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要自覺做好消毒處理。
對不按照本通告第壹至五條規定執行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部門依職責先責令停業整頓,並監督整改落實,再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廣大群眾積極向所在地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舉報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
舉報電話:
市冷鏈專班0536-8224701
奎文區專班0536-5121697
濰城區專班0536-8577722
坊子區專班0536-7519308
寒亭區專班0536-7251252
青州市專班0536-3221405
諸城市專班0536-6212429
壽光市專班0536-5200727
安丘市專班0536-4261711
高密市專班0536-2322040
昌邑市專班0536-7212127
臨朐縣專班0536-3169618
昌樂縣專班0536-6236336
高新區專班0536-8882530
濱海區專班0536-5128169
保稅區專班19953699616
峽山區專班0536-4719695
經濟區專班0536-8060907
濰坊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