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過期是不能夠吃的,過期的藥會對身體有所損害,會危害到身體健康,這個道理誰都懂,所以藥店不敢公開,將過期的藥品低價賣出。壹經查處會被人舉報,就會被罰錢,甚至吊銷營業執照,這可不是鬧著玩的事,生命關天的大事,誰敢發這點財呢?
1、藥品過期不能被服用
是藥三分毒,過期的藥品,如果繼續服用,給身體帶來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藥品過期了,不能夠被俘用,這個道理是所有的人都明白的,在藥店裏,我們經常會看到設置的過期藥的壹個專箱。患者可以把這些過期藥放到這個專用的箱子裏,然後進行集體的回收進行銷毀。明明知道過期藥不能夠繼續服用了,如果還會低價賣出,那麽就是知法犯法。
2、人命關天的大事,不敢碰觸底線
藥品不像其他的東西,壹旦過期就不能夠繼續服用,也不能夠進行售賣,壹旦被查處,就將遭受到嚴厲的處罰。如果傷害到別人的生命,還要有牢獄之災,背負上巨大的心裏壓力和包袱。賣藥的人賣的就是良心藥,如果賣假藥,賣過期藥,那麽就會被世人所唾棄,自己也不能夠心安理得的入睡。所以這種昧良心的事還是不要做為好。
世上的人把賣花的賣藥的都稱為是心底最善良的人,因為他們都是把愛奉獻給別人了。如果在這些職業中還想著去蒙騙別人,那麽真是黑了良心,多留壹份善良在心尖,這也是給子孫後代積福的大好事。做人要有誠信,開店更要誠實守信,堅決不賣假藥,不賣過期藥,這是壹份做人的人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