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住院費用在起付線以上的,則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可按這幾類醫院的級別分為88%、85%和82%進行報銷;
2、而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分別為80%、70%和60%,且規定在同壹自然年度內,兩次(含兩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為首次起付標準的50%。另外,規定同壹自然年度內兩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為第壹次住院起付標準的50%。
3、門診報銷:醫院壹般多發生小病門診費用。那麽職工醫保可以直接從自己的個人賬戶余額中扣除門診費用,而居民醫保本年度門診費用累計超過200元的,可以按照50%的比例進行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為400元。
醫保報銷標準:
1.醫療項目:不同的醫療項目會有不同的報銷比例。如常用藥品、醫療服務、手術費用等。
2、報銷比例:醫療保險制度通常會規定不同項目的報銷比例,如 80%、90% 等。
3.報銷上限:醫保制度可能會規定報銷上限,即當個人累計支付的費用達到壹定數額時,醫保將不再報銷剩余費用;
4.醫保範圍:不同的醫保制度可能會有不同的醫保範圍,承保的項目和費用也會有所不同。例如,有些醫療保險制度可能只涵蓋基本醫療費用,而不涵蓋高端醫療服務或特殊藥品。
報銷條件:今年的報銷標準條件不包括以下五種醫療費用:
1.在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就醫的;
2.自殺、自殘(不含精神疾病)的;
3.交通、意外傷害、醫療等事故中由對方承擔醫療賠償責任的;
4.因自身違法犯罪行為造成的傷害或疾病的;
5.整容、減肥、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礙等不屬於醫療保險規定範圍內的費用。
綜上所述,住院報銷比例是指在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醫療保險機構對住院費用的報銷比例。具體的住院報銷比例會因地區和醫保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