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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計劃免疫的調查分析

壹、異常反應和事故的調查

對預防接種後發生的異常反應,接種人員在每次接種後均需及時了解反應情況,並做好處理準備。尤以普遍開展預防接種時更是如此,壹旦出現異常反應或事故應立即調查處理和上報。縣(區)衛生防疫站對每例嚴重的異常反應和事故均需進行個案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性別、年齡、職業、家長姓名、住址、單位名稱。

2.接種制品的名稱、批號、失效期、生產單位、接種部位、接種途徑、接種日期時間、針次、劑量、接種單位、接種者姓名、制品檢定結果。

3.既往史:接種前健康狀況、有無禁忌癥、過敏史、神經、精神病史、以往預防接種史(包括本制品的以往接種史)及反應。

4.家族史:有無癲癇、腦病、驚厥、過敏史等。

5.反應出現時間:局部及全身反應情況,包括主訴和體征。

6.體檢及實驗室檢查情況。除常規檢查外應包括免疫功能測定,細菌、病毒的分離等。

7.處理經過:門診治療單位,初診日期,住院日期,醫院名稱、住院號,治療經過,轉歸:痊愈、後遺癥、死亡(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病理解剖情況)、就診單位診斷,與這次預防接種的關系。

8.制品保存情況,接種的環境、操作情況和器材消毒等情況。

9.同時、同地、同批或同支苗接種人數及反應情況,接種者當天接種人數及反應情況可結合當時當地未接種同種制品的對象的健康情況;當地或周圍有無傳染病流行及接觸情況。

10.調查人員意見:可能發生反應的原因分析、反應類型、調查者、調查日期。二、預防接種反應、事故和偶合其它疾病的診斷和處理

(壹)壹般反應和加重反應:

1.壹般反應:指由生物制品本身特性所引起的反應,系由制品性質所決定的。例如由死菌疫苗所引起某種程度的毒性反應。活菌、疫苗接種後造成相應病種的輕度癥狀,以及由制品特異或非特異抗原成分和它的附加物(吸附劑、防腐劑、培養基等)刺激所引起的局部和全身反應。

局部反應:

診斷依據:

(1)皮下接種後數小時至24小時內在接種部位發生局部紅腫浸潤,紅腫直徑在0.5~2.5厘米稱弱反應,2.6~5.0厘米稱中反應,5.0厘米以上稱強反應。不超過5.0厘米但伴有淋巴腺炎或淋巴管炎也屬強反應。此種反應壹般在24~48小時消退,很少持續3~4天者。使用吸附劑制品可能在2~4周內出現局部硬結反應。

(2)某些減毒活菌、疫苗接種後所表現的特殊形式的局部反應,如種痘後於5~14天內可出現丘疹-水皰-膿皰或潰瘍-結痂等發痘反應。接種卡介苗後約4~5周出現直徑0.5厘米以下的淺表潰瘍及腋下淋巴結腫大,直徑在1厘米以下。少數兒童接種麻疹減毒活疫苗後5~7天可出現散在皮疹反應。

處理原則:

(1)壹般不需特殊處理,較重者可用熱毛巾熱敷。但痘苗、卡介苗接種後局部反應則嚴禁熱敷。

(2)種痘及卡介苗後局部潰破可塗龍膽紫,預防感染。

全身反應:

診斷依據:

(1)部分對象於接種壹般死苗後6~24小時左右體溫升高,壹般持續1~2天,很少超過3天(初種牛痘後7~10天,個別人註射麻疹疫苗後5~7天),體溫在37.1~37.5℃稱弱反應,37.6~38.5℃稱中反應,38.6℃以上稱強反應。

(2)除體溫上升外,部分人可能伴有頭痛、頭昏、惡寒、乏力和周身不適等毒性自覺癥狀。個別人發生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癥狀,壹般在24~48小時內消失,很少有持續3天以上者。

處理原則:

(1)壹般不需任何處理(應加強觀察,必要時適當休息,多喝開水,註意保暖)。

(2)較重者可作對癥治療,如發熱、頭痛給予解熱鎮痛劑,惡心、嘔吐給予止吐劑,腹痛、腹瀉給予止痛止瀉藥等。

(3)高燒不退或伴有其他並發癥者,則應密切觀察病情,並送醫院治療。

2.加重反應:指被接種者某些生理或病理的原因(飲酒、劇烈運動、過度勞累、經期等),或使用原因(用已凍結變性的制品、吸附制劑未充分搖勻等),以及某些批號制品質量原因(吸附劑含量過多,菌、毒種毒力過高、減毒不全等)以致造成反應的加重。

診斷依據:

(1)這壹類反應只是全身或局部反應的加重,而無其他方面異常癥狀的發生,在反應的性質上沒有根本的改變。

(2)這壹類反應僅發生在個別批號或同壹批號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使用的制品和某些少數的預防制品中。

(3)這壹類反應的發生人數較多,其反應率往往超過這些生物制品的規定,有些甚至超過幾倍。

(4)這壹類型的反應,經過適當的處理,均可恢復正常。

處理原則:

壹般采取對癥處理(同壹般反應)。

(二)異常反應:

1.暈厥:指接種時因精神過度緊張或暈針所致的短暫性腦貧血。

診斷依據:

(1)頭昏、眼花、心慌、面色蒼白、繼之神誌喪失。血壓正常或稍低、脈細而弱。

(2)也可能由於精神緊張引起精神性休克反應,表現為面色蒼白、心慌、氣急、胸悶、手足發涼、出冷汗、脈快或弱,甚至血壓降低、神誌遲鈍。

(3)數分鐘內能自動恢復清醒,醒後如常或稍有疲乏和頭昏。

(4)應與另壹種精神緊張所引起的換氣過度綜合癥相鑒別,這種病人呼吸迫促或過度換氣,手足緊張性抽搐、發麻或呈雞爪樣,煩躁不安。女性多發。

(5)也應與各種癌癥性發作相鑒別。這種病人表現多種多樣,如四肢痙攣、神智喪失、或抓胸摜足、狂躁不寧,或陣發性哭笑,或訴感覺喪失等。在個別情況下尚可見有陣發性發作。往往有癔病發作史。

處理原則:

(1)使患者平臥,頭部放低,保持安靜,可飲熱開水或熱糖水,可以自然恢復,亦可刺激人中或合谷促其蘇醒。

(2)如血壓降低,脈搏細弱,可給安鈉加肌註,50%葡萄糖靜註。

2.無菌性膿瘍:指采用吸附劑生物制品作預防接種,可能因吸附劑(氫氧化鋁或磷酸鋁)未被完全吸收引起局部組織壞死,液化而造成無菌性膿瘍。

診斷依據:

(1)因制品中吸附劑含量過大,或註射部位不正確,註射過淺,劑量過大,使用前未充分搖勻等接種史。

(2)註射24~48小時左右局部有較大紅暈和浸潤,並持續多天。

(3)註射2~3星期後局部出現大小不等的硬結,局部腫脹疼痛,可持續數周至數月。

(4)發生無菌性膿瘍,輕者自針孔流出稀薄無菌膿液,重者引起潰破,不愈。

處理原則:

(1)輕者用熱毛巾熱敷,促進吸收。

(2)未破潰前切忌切開排膿,可用消毒註射器抽去膿液。

(3)已破潰者則需切開排膿,必要時進行擴創,清除壞死組織及進行外科處理。

(4)繼發感染加用抗菌素等藥物治療。

3.變態反應(過敏反應):壹般分四型,預防接種過程中可以單壹型或混合型出現。常見有6種。

(1)血清病:指初次大量註射動物血清(或其他異種蛋白抗原)後8~12天引起的心血管系統、關節、胃臟等過敏性綜合癥,屬第三型變態反應(免疫復合物型),現改用精制品已大為減少。

診斷依據:

有異種血清(或其他異種蛋白抗原)註射史;註射後1~3周發病,多見於8~12天(有血清註射史者可在幾分鐘、幾小時或2、3天內發病)。註射量大或靜脈註射發病率高;臨床以發熱、皮疹(蕁麻疹、紅斑或斑丘疹為多見),全身淋巴結腫大,部分病人面部、眼瞼等處浮腫,少數有喉頭水腫及急性腎小球腎炎癥狀;有些病人起病3~4天後低燒(38℃左右),同時伴有乏力、頭痛等全身癥狀及惡心、嘔吐、腹痛等表現;約半數病人在皮疹發生後2~3天出現關節疼痛,嚴重者發生昏迷和偏癱等神經系統癥狀。實驗檢查,中性白細胞增多,血沈加快,個別有蛋白尿、血尿。

處理原則:

①加強觀察,註意護理。

②用腎上腺素治療。

③給予抗過敏藥品及其他對癥治療。

④關節炎、腎臟或神經系統合並癥較嚴重者,可考慮激素療法。

(2)過敏性休克:

註射動物血清(或含動物血清制品),菌疫苗或類毒素制劑時在個別人中發生的第Ⅰ型(速發型)變態反應。

診斷依據:

①異種血清或其他生物制品註射史。

②在預防接種後數分鐘以至30分鐘發生(長的可達1~2時)。

③有呼吸道癥狀,包括喉頭水腫,支氣管痙攣和肺部水腫而引起胸悶、喘哮、心悸、喉頭阻塞、呼吸困難等及循環衰竭癥狀,如怕冷、面色蒼白或發紺、心律慢、脈細或無,血壓下降,體溫下降、四肢厥冷等;嚴重者有中樞神經系統癥狀,如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等;有些有皮膚過敏癥狀,如局部或全身蕁麻疹、水腫等;出現腸胃系統的過敏反應,如少數人有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消化道癥狀。

④此外尚有面色潮紅、頭昏、眼花、口幹、面部及四肢麻木,打嚏、咳嗽和發熱等癥狀。

⑤血中IgE抗體增高。

處理原則:

①使患者平臥,頭部放低,保持安靜,註意保暖。

②立即皮下或靜脈註射腎上腺素(1∶1000)0.5~1.0毫升,必要時重復註射。

③血壓下降可用去甲腎上腺素升壓(加入葡萄糖鹽水滴註)。

④肌肉註射抗組織胺藥物(如異丙嗪25~50毫克)。

⑤如有喉頭水腫阻礙呼吸應作氣管切開。

⑥呼吸衰竭者用呼吸系統興奮劑(如洛貝林、可拉明等)。

⑦吸氧及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

(3)過敏性皮疹:各種生物制品均可在少數人中發生各種類型的過敏性皮疹,如蕁麻疹、斑丘疹、出血性皮疹或紫癜等。

診斷依據:

①近期內有預防接種史而又排除其他原因發生的皮疹者。

②蕁麻疹最為多見,壹般在接種後數小時以至數天內發生,嚴重者融合成片,有奇癢,可能伴有面部、口唇或喉頭水腫。

③類似麻疹、猩紅熱樣皮疹,常見於預防接種後3~7天,可見於耳後、面部、四肢或軀幹,多寡不均。

④種痘後多形疹常見於種痘後2~5天(亦可長至二周),全身或局部出疹,有丘疹、紅斑、斑丘疹等,個別人夾有水皰,有時很大,可融合成片,個別人可發生出血性皮疹,時久變為暗紅或紫斑。

⑤種痘或接種某些生物制品7~10天左右於接種部位發生皮下瘀斑(壹般範圍不大),個別人有皮下出血點(分布略廣)。可能同時伴有鼻衄,結膜充血,嚴重者有血尿、便血及其他出血癥狀。

⑥接種麻疹疫苗或口服脊灰疫苗後1~2星期發生麻疹樣皮疹,壹般不多,散在於腹部、四肢、頭面部較少見,多很快退去。

處理原則:

①過敏性皮疹大多預後良好,用抗過敏藥多能治愈。

②中草藥治療,常采取祛風、清熱、利濕為主的辨證論治。

③針刺風池、合谷、曲池、陽陵泉、足三裏、三陰交、血海,每次采穴2~3對,每日壹次,常可奏效。

④出血性皮疹或紫癜,或伴有其他過敏癥狀時,除采取抗過敏治療,還需用止血藥,中草藥或其他藥物治療。

(4)血管神經性水腫:註射可溶性抗原的制品(抗毒素、類毒素及含有動物血清的制品)或極少數菌、疫苗制品後個別人中發生的壹種可能屬於第壹型變態反應的過敏癥。在反復註射較多見。

診斷依據:

①註射抗毒素、類毒素或其他菌、疫苗的歷史。

②註射後1~2天內發生。

③註射局部的紅腫範圍逐漸擴大,皮膚發亮。

④重者水腫範圍可以顯著擴大至整個上臂如無其他癥狀,壹般不會造成嚴重的或持久的損害。

處理原則:

①用幹凈的熱毛巾熱敷。

②抗過敏藥物治療。

(5)局部過敏性壞死反應(Arthus):皮下多次註射異種血清或類毒素等可溶性抗原,經過壹定時間後,再註射同樣物質,可引起註射部位的強烈反應,由於這種反應嚴重時有組織壞死表現,因此也叫局部組織壞死反應。

診斷依據:

①註射局部急性炎癥進行中或消退後7~10天局部組織變硬,並有明顯紅腫,輕者直徑5厘米以上,重者擴展到整個上臂。

②個別嚴重者有註射部位的輕度壞死,直至深部組織的硬結。

③最嚴重者局部組織、皮膚和肌肉發生壞死和潰爛。

處理原則:

①反應範圍較小,僅有紅腫或硬塊,壹般不需處理,可以逐漸消退。

②癥狀較重者可給予抗過敏藥治療。

③有壞死反應局部保持清潔,防止感染,同時應用中西醫結合等治療,促使壞死組織更新。

(6)變態反應性腦脊髓炎:多見於接種含腦組織的生物制品,如現用狂犬疫苗。偶見於痘苗、百日咳菌苗等,屬細胞免疫反應引起的遲發型過敏反應(N型變態反應)。

診斷依據:

①接種後1~4周發病。

②腦炎型:先是發熱、頭痛、煩躁不安,繼則肢體發麻或無力,有腦膜刺激體征,狂犬病疫苗接種者易有精神障礙、意識障礙逐漸加深,巴氏征(+),可出現抽搐、癱瘓、小便失禁、吞咽困難,腱反射、腹壁反射遲鈍或消失。嚴重病例出現高燒、深昏迷、呼吸不規則。

③脊髓炎型:起病常有輕重不等的發熱、頭痛或頭昏,全身不適。1~3天後出現脊髓癥狀,橫貫型者表現為截癱或四肢癱瘓,常有壹感覺障礙平面,平面以下有運動感覺,括約肌功能障礙。上升型者病情兇險,體溫升高,先是下肢癱瘓,小便瀦留,感覺喪失,平面逐漸上升,癱瘓依次犯及軀幹、上肢、膈肌、呼吸困難,最後因延髓麻痹而吞咽困難,呼吸循環衰竭,意識障礙,如搶救不力常可死亡。

④以上兩型腦脊液均見細胞增高,以淋巴細胞為主,蛋白+~+++,糖和氯化物正常。

處理原則:

①早期使用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靜脈滴註。

②控制體溫在38℃以下。

③對腦炎型病人進行脫水治療,控制抽搐,預防繼發感染。

④給予細胞代謝賦活劑,如能量合劑。

⑤對脊髓炎型病人要防止泌尿系統感染和褥瘡。

4.牛痘接種後的異常反應:

(1)子痘(匐行痘):

診斷依據:

①發生於初種或復種呈原發反應者。

②種痘於痘皰紅暈範圍內出現較小的痘皰,數目不等,匐行痘於接痘後6~14天在原發痘皰周圍出現帶狀或片狀發痘向周圍蔓延。

處理原則:

①壹般不需要治療,如全身反應較重應給予丙種(胎盤)球蛋白肌註。

②局部防止繼發感染。

(2)移植痘:

診斷依據:

①初、復種均可發生,多因抓搔引起身體其他部位播散發痘。

②移植痘的數目壹般不多,形態大小與原發痘相似。

③自移植痘中可分離出痘苗病毒。

④移植在眼瞼部位時可在眼瞼緣形成大小不等的痘皰或潰瘍,眼瞼腫脹,結膜充血,大量分泌物使眼裂封閉不能睜開,少數病人可發生角膜炎,此時有怕光、疼痛、流淚、及角膜混濁、潰瘍、球結膜腱狀充血等現象。

處理原則:

壹般移植痘,不需特殊處理,如痘苗不慎濺入眼內,切不可用手揉擦,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清水)多次沖洗,再用皰疹凈(IDU)眼藥水或丙種(胎盤)球蛋白稀釋5~10倍滴眼,壹日數次,同時肌註丙種(胎盤)球蛋白3~6ml。如眼部有感染加用抗菌素眼藥水。

如為牛痘性角膜炎則除上述措施外,可加用含高價痘苗抗體的丙種球蛋白或牛痘免疫血清滴眼或用近期種痘成功者的血清20ml作靜脈註射同時按壹般眼科治療原則處理。

(3)濕疹痘、全身痘、壞疽痘:

診斷依據:

①多發生於初種,與體質特異性有關。

②濕疹痘種前有濕疹史,全身痘發生於免疫差、抗體產生遲緩的人。而壞疽痘發生於先天性細胞免疫缺損者。

③全身痘、壞疽痘和濕疹痘的鑒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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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 |  全 身 痘  |  壞 疽 痘  | 濕 疹 痘|

|-------|---------|---------|------|

| 發病    | 少見      | 極少見     | 較常見  |

|-------|---------|---------|------|

| 病前種痘  | 種痘      | 種痘      | 種痘或與種|

|       |         |         |痘者密切接觸|

|-------|---------|---------|------|

| 種前皮膚情 | 健康      | 健康      | 患濕疹或以|

|況      |         |         |前患濕疹  |

|-------|---------|---------|------|

| 原發痘   | 原發反應痘   | 原發反應痘   | 原發反應痘|

|       |皰正常      |皰繼續擴大形   |皰正常   |

|       |         |成壞死      |      |

|-------|---------|---------|------|

| 續發痘批數 | 多呈單批    | 呈多批     | 多呈多批 |

|-------|---------|---------|------|

| 發痘部位  | 全身散在分   | 全身散在分   | 濕疹部位或|

|       |布        |布        |全身散在分布|

|-------|---------|---------|------|

| 粘膜損害  | 可見      | 可見      |  無   |

|-------|---------|---------|------|

| 皮損特點  | 續發痘經四   |  大小不等,  | 皰疹融合成|

|       |期(丘疹、水   |呈進行性潰    |簇,破潰或剝|

|       |皰、膿皰、結   |瘍,壞死周圍   |脫滲出液,可|

|       |痂)並有加速   |有堤狀隆起,   |有結痂。  |

|       |過程壹般不留   |不易愈合。    |      |

|       |疤痕。      |         |      |

|-------|---------|---------|------|

| 抗體形成  | 遲緩      | 缺乏      | 正常或遲緩|

|-------|---------|---------|------|

| 丙種球蛋白 | 正常或稍低   | 多缺乏或可   | 正常或稍低|

|含量     |         |正常       |      |

|-------|---------|---------|------|

| 痘皰病毒分 | 陽性      | 陽性      | 陽性   |

|離      |         |         |      |

|-------|---------|---------|------|

| 預後    | 尚可      | 不佳      | 嚴重者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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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原則:

①局部保持幹燥,防止繼發感染。有感染時應及時選用有效抗菌藥物。

②肌註含高價痘苗抗體的丙種球蛋白,輸入近期種痘成功者的血漿,全血(註意血型)、高價免疫血清,以迅速增加體內的特異性抗體,抑制痘苗病毒廣泛侵襲。

③壞疽痘皰面按燙傷外科處理,用有效抗菌素控制感染。亦可試用近期種痘成功者全血或分離出的白細胞或淋巴結混懸液註射於病損周圍,或可使用正常人白細胞制成的轉移因子治療。國外有用B-縮胺基硫脲(Uarboran)口服治療。

(4)種痘後多形疹、種痘後紫癜、種痘後腦炎:多數認為由於痘苗病毒本身或其他異性蛋白(如牛皮組織)引起的過敏所致。但也有認為種痘後腦炎是由機體免疫機能不全引起或激活潛在病毒所致。

診斷依據:

①種痘後多形疹:初、復種均可發生,多出現於種痘後2~5天內(亦可長至二周),皮疹形態多樣,可呈紅斑、丘疹、斑丘疹、蕁麻疹等。皮疹常自頭面部開始,以後可遍布全身,口腔粘膜也可累及,壹般1~4天自行消退,個別可延續壹個月。

有的皮疹為水皰樣,形狀不規則,大小不等,可有0.2厘米至10厘米,皰液清晰、壁薄,單房似燙傷樣水皰,破後基底成紅色糜爛,面結薄痂,脫痂後無疤痕。患者常有發熱等全身癥狀,病情較重,稱水皰型多形疹。

②種痘後紫癜:較少見,初復種均可發生,但以初種多見,種痘後7~10天(最短2天,長者可達14天)皮膚出現針尖大小的出血點,逐漸擴大,形狀大小不壹,可融合成片,不高出皮膚,色暗紫。可出現壹次或多次。嚴重的可有血尿、便血、內臟出血。病程長短不壹,血小板正常或減少,出血凝血時間正常或稍長,常伴有全身癥狀。診斷應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過敏性或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藥物疹、壞疽病、傳染病後紫癜等。

③種痘後腦炎和腦病:極少見。

種痘後腦炎多見於嬰兒或年齡較大的初種者,通常在初種後7~14天發生。臨床上表現為高熱、頭痛、抽搐、嘔吐、意識障礙,以及顱內壓增高等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等病征。腦膜刺激征和病理反射可呈陽性。腦脊液壓力可升高,細胞數及蛋白質可輕度增加,糖及氯化物正常。嚴重者可致死亡。壹般經壹周左右逐漸恢復。病理變化特征為腦部血管周圍有脫髓鞘病變,小膠質細胞浸潤。

種痘後腦病也很少見,種痘後二天至脫痂前均可發生。臨床上多以抽搐、癲癇樣發生等局竈性神經系統病征為特點,可無意識障礙,腦脊液除壓力可增高外,無其他異常。病理變化主要為腦水腫,神經原無空泡變性等非特異性損害。如患者無神經系統病史,壹般3~5日即可恢復。診斷需排除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尤其是各種病毒性腦炎。在急性期盡可能采取適宜的標本(如腦脊液、大便、咽拭)作病毒分離,或作雙份血清抗體測定。對疑似種痘後腦炎或腦病的死亡病人爭取作病理檢查。

處理原則:

多形疹和種痘後紫癜:

輕者不必處理,較重者可用非乃根、撲爾敏、強的松等抗過敏藥物;防止繼發感染:試用高價免疫球蛋白肌註,種痘後紫癜使用止血藥,必要時輸血。

種痘後腦炎和腦病:

①對癥及支持療法如止痙、降溫、水電介質平衡。

②有明顯顱內壓增高及腦水腫時可給予脫水劑。

③激素治療,高價免疫球蛋白亦可試用。

④恢復腦神經藥物如維生素。

⑤中草藥辨證治。

(三)卡介苗接種後的強烈反應和接種事故:

1.強烈反應:接種局部可見直徑在0.5厘米以上的較深的潰瘍,腋下淋巴結腫大直徑超過1.0厘米或伴皮色變紅,有膿瘍形成或潰破時。

處理原則:

(1)局部用異菸肼粉包紮,可將異菸肼片壓碎後撒於潰瘍上。如有混合感染時,可用消炎藥粉及無菌包紮。

(2)伴淋巴結腫大可口服異菸肼,按8毫克/公斤體重計算,每日壹次,服4~6月,視淋巴結消退程度而定,形成膿瘍可在局麻下用粗針頭將膿液抽去,用異菸肼液(5%2毫升)沖洗,必要時隔7~10天重復抽膿壹次。如已破潰可作擴創術,將肉芽組織刮除,以凡士林細紗條蘸鏈黴素粉或異菸肼粉作引流,直至創口愈合時止。

2.接種過量或誤作皮下註射時:初時可伴高熱,局部可形成冷膿瘍或潰破或伴有繼發感染。

處理原則:

(1)鏈黴素肌註,按體重20毫克/公斤計算,分二次註射,連續壹個月,同時口服異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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