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使用範圍如下:
1、門診的基本醫療費用。
2、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應由自付部費用。
3、持醫院外配處醫保定點零售藥店配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藥或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內非處方藥費用。
醫保卡使用方法如下:
1、醫保卡內的錢在用於購買藥品時,是直接從醫保卡內扣錢的,如果卡內錢足夠支付的話,不用另外再現金支付。不是類似會員卡之類打折優惠卡.其實就是妳自己平時繳保險費按比例劃來給妳的,說直了就是自己交進去的錢,所以卡內的錢是屬於自己的,只不過是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購買藥和治病,還可以繼承。
2、在生病住院或是購買藥品時並不是所有診療和藥品都能用醫保卡支付,這得取決於當地醫保目錄,所購買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必須是進入了當地醫保目錄內的才能用醫保卡支付,如果所購買的藥品沒有進入當地醫保目錄內(即自費藥品和自費診療項目),是不能用醫保卡支付的,並且醫保卡只能在當地醫保中心指定的醫院或是藥店用。
3、對於是否進入當地醫保目錄內藥品或是診療項目,可以在當地社保(醫保)中心網站查尋,也可以在大點的正規非營利性醫院大廳裏的觸摸屏上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