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內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怎麽樣?大家都清楚嗎?今天我們就壹起來了解壹下!
1.門(急)診大額醫療補助
最高支付限額為5500元;起付標準為在職職工800元,60周歲不滿70周歲退休人員700元,70周歲退休人員600元。
報銷比例:三級醫院55%;二級醫院65%;壹級醫院75%。
2、住院
壹個醫療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標準為:三級醫院1700元;二級醫院1100元;壹級醫院800元。第二次及以後住院,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 500 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 350 元,壹級醫院起付標準為 270 元。
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至5.5萬元在職職工報銷比例為8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為90%。
醫療費用5.5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職工和退休人員均按80%報銷。
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在三、二級醫院住院報銷95%,在壹級醫院住院報銷97%。
3、大額醫療救助
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職工和退休人員報銷比例均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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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口流動日益頻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足等問題凸顯。為打破兩種制度在繳費標準、享受待遇等方面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此前,國務院下發文件,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日前,全國各地城鄉醫保整合的 "靴子 "相繼落地,湖北省、江蘇省、黑龍江等地相繼出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實施意見。至此,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統壹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在同壹整合範圍內,籌資標準統壹,享受同等醫療報銷政策。連日來,長江商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 "並軌"
日前,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這也意味著湖北新農合、居民醫保正式 "二元合壹"。從今年3月1日起,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外,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均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範圍,不再受戶籍限制。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獨立運行,每年在機構和制度建設上的重復投入數量驚人。由此帶來的醫保關系轉移接續不暢、流動人口重復參保、結算標準不統壹、報銷不便等問題尤為突出。而這些問題,只有城鄉醫保 "壹體化 "才能解決。
長江商報記者查閱《意見》看到,湖北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身份不再有 "二元劃分",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統壹成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同壹統籌範圍內,統壹籌資標準,享受同等醫療報銷政策。由人事系統統壹辦理,使用同壹信息系統。
同時,湖北城鄉居民將實行按年繳費制度,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由村(社區)負責辦理居民個人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以校(園、所)為單位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繳費時間為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在門診待遇方面,《意見》中明確,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待遇包括普通門診待遇、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湖北各地要合理確定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範圍和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壹般診療費按規定納入門診支付範圍,探索開展日間手術。
城鄉居民醫保 "並軌 "後,各地要合理確定壹、二、三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標準原則上按上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同級醫療機構平均住院費用的10%左右確定,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各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差距控制在15%左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的差距。鼓勵各地合理確定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轉診住院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引導患者理性有序就醫。
《意見》還明確,對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個人繳費參保所需資金給予全額補助。湖北省人社系統還將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爭取今年上半年實現跨省異地安置和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費用直接結算,年底擴大到所有符合轉診規定的人員。
此外,根據《意見》,新生兒父母任何壹方參加我省基本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的,新生兒可在其父母任何壹方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免繳當年參保費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次年以新生兒本人身份參保繳費。
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平的醫療保障制度
"我以前在老家參加新農合,壹年交壹百多塊錢,生病了,醫藥費能報銷壹半多"。來自湖北仙桃的農民王宇說,到武漢打工後,新農合的報銷比例沒有家鄉高,開的壹些藥也不能報銷。
在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大背景下,很多農民工都遇到過這種情況。現在,這種情況在湖北發生了變化。
去年年初,國務院下發文件,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參保範圍、籌資政策、待遇水平、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 "六統壹"。
連日來,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湖北鹹寧、孝感等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其均表示城鄉醫保 "並軌",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平的醫療保障制度。
目前,我國醫保制度已覆蓋95%以上的城鄉居民,但制度並不統壹。長江商報記者了解到,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項制度並行。其中,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歸人社部門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歸衛生部門管理。
"各地城鄉居民醫保目錄整合後按照'就寬不就窄'的原則,壹般以城鎮醫保目錄統壹為準,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限制。"武漢某三級醫院醫保科負責人說。
記者了解到,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後,醫保管理服務實現壹體化,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區新農合目錄大幅擴容。
以內蒙古為例,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超過30%,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接近城鎮居民。河北省將按照保障待遇 "就高不就低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新農合藥品目錄進行整合,新農合藥品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有2400種左右,整合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達到2900種。
"由於部分地區現行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可采取差額繳費的方式逐步過渡。因此,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後,各地的繳費和報銷政策將根據實際情況有所不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說。
根據湖北省的實施方案,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目錄實行省級管理,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照 "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 "的原則統壹制定。目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照 "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用、基金可承受 "的原則統壹制定。同時,城鄉居民醫保按照 "統壹籌資標準、統壹待遇政策、統壹管理流程、統壹信息系統 "的要求,按照 "預算管理、基金調劑、風險****"的原則,實行市級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市(州)資金實行統壹核算、統壹管理。各市(州)要結合實際,明確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
此外,通過開展門診特殊慢性病管理或實行單病種付費等方式,將原新農合納入大病醫保試點工作和門診重癥慢性病病種納入城鄉居民醫保管理,確保原有待遇不降低。
全國多個省市相繼推進城鄉基本醫保整合
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呼聲已久。去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通知,提出加快推進城鄉基本醫保整合,到2016年底實現所有省(區、市)出臺整合方案,2017年開始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長江商報記者梳理發現,截至去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臺了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文件。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國務院文件下發前已全面整合,建立了統壹的制度。有22個省份在國務院新文件出臺後,明確了整合後的基本政策制度,實現了 "六統壹"。
今年年初,湖北、廣東、黑龍江等省出臺實施意見。目前,廣東省今年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壹步在有條件的市擴大試點。到 "十三五 "末,將全面建立統壹覆蓋範圍、統壹籌資標準、統壹待遇水平、統壹基金管理、統壹服務的城鄉壹體化醫保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 98%以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統壹不低於 80%。到2020年,全省實現全面統壹。
黑龍江省在上月出臺的《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支持或資助。自2017年度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省和市縣按6∶4的比例分擔。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的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壹的籌資標準。對現行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低於現有水平。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按規定給予補助。
不少專家指出,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後,將可以實現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基金的統籌使用,這對於防止基金在某壹項或某壹處被透支,確保基金的資金安全,無疑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有關人士擔心,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會加劇就醫人群向大城市、大醫院集中。對此,有專家指出,為了讓老百姓更好地享受基本醫療這壹公共****,建立完善、高效的分級診療模式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