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類——廣告;商業咨詢;連鎖店專賣店;代理銷售;人才招聘及人事咨詢;計算機數據庫信息系統化;會計;財會及審計;進出口;商業場所搬遷。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壹種標誌,每壹個註冊商標都是指定用於某壹商品或服務上的。正是為了商標檢索、審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同屬性的商品組合到壹起,編為壹個類,將所有商品及服務***劃分為45個類別,形成了商標分類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
擴展資料:
壹、包含分類
1、按照類別排列的分類表將商品和服務按照1-45類的順序排列。
每類有壹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範圍,最後列出了本類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每項商品或服務均有壹個順序號,以便查找。
另外,每壹類有壹個註釋,對本類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類與相關類別的商品如何區別,如何劃分邊緣商品的類別作了說明,這個註釋對劃分壹些易混淆商品的類別有很大幫助。
2、另壹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出版了按英文、法文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國商標主管機關也編排印制了按漢語拼音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使用這個表查閱壹般商品的類別就像查字典壹樣方便。
二、發展過程
以往,都是由各國的商標主管機關根據本國的國情及對商品的理解,制定各自的商品分類表,供商標主管機關及商標註冊申請人使用。商品分類表不是壹成不變的。它會隨著商品的豐富及人們對商品的認識而逐步增加及修訂。
中國自1923年起,先後制定公布過五個商品分類表。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世界經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國際間的交往更加頻繁。
壹些國家認為,各國使用各自的商品分類表已不能適應有關商標事務的國際聯系,給商標所有人到國外註冊帶來了麻煩,不利於商標事業的發展和經濟發展。這些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有壹個國際統壹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分類表。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尼斯協定。
百度百科-商標分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