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醫保局7月30日發布的?訂單1?《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我國建立健全了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壹次。本暫行辦法自2020年9月6日起施行。
根據征求意見稿,醫保目錄外的7類藥品可納入2020年新增醫保目錄藥品範圍,包括治療新冠肺炎相關呼吸系統疾病的藥品;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版)的藥品;列入臨床急需的境外新藥目錄、鼓勵仿制藥品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用藥目錄,並在2019 12 31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上市的藥品;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的第二批藥品。
值得註意的是,此次增加的藥品範圍還包括2015至2019至12期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新藥註冊申報程序批準上市的藥品(含新活性成分和新劑型)。專家指出,這意味著更多新藥、好藥有望納入醫保,人民群眾獲得優質醫療服務的速度將加快。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與同治療領域其他藥品相比,近年來價格/成本明顯偏高、資金較多的藥品,擬於2020年納入醫保目錄調整範圍。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國家醫保局壹直在下發?兩保?政策,所有確診和疑似患者都是先治療後結算。截至19年7月,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醫保結算135500筆,涉及醫療費用1847億元,醫保支付1232萬元,支付比例達到67%。
專家指出,此次醫保目錄調整計劃將新冠肺炎相關治療藥物納入新範圍,這將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提供重要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