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據法律的規定,如果是發明專利的,保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是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藥品專利是指源於藥品領域的發明創造,且轉化為壹種具有獨占權的形態,是各國普遍采用的以獨占市場為主要特征的謀求市場競爭有利地位的壹種手段。藥品專利與公***健康,二者存在著聯系,也存在著沖突,這種沖突表現在:第壹,專利保護會擡高藥品價格,專利權是壹種壟斷性的權利,權利人可以壟斷藥品的生產和銷售,進而控制藥品的價格,以至影響貧困地區的公***健康。第二,藥品制造商往往會受到市場利益和需求的驅使來研發新藥,使新藥主要集中於幾個高利潤的領域,不利於公***健康事業的全面發展。第三,若無視專利權人的權利,會挫傷醫藥企業進壹步研發新藥的積極性,最終不利於公***健康。要平衡二者的關系就應當對其具體分析,以期得到壹個最終的利益結合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