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機動車強制報廢新標準規定正式實施。新規明確規定,國家將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測狀況,對符合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
妳的車符合新標準嗎?汽車報廢怎麽處理?報廢車在路上會怎麽樣?昨天,市交警支隊車管所相關負責人對新標準進行了相關解讀。
連續三個周期年檢不合格。
將被強制報廢
據了解,新規強調“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
"這裏的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不是指連續三年."市交警支隊車管所牌照股股長周詳細講解了如何確定機動車的檢驗周期。
“機動車的使用年限不壹樣,檢驗周期也不壹樣。”周說:“比如乘用車五年內每年檢驗1次,五年以上每年檢驗1次;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每年檢驗1次;6年以內家用小型私家車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每半年檢驗1次;4年以內的摩托車每2年檢驗1次,4年以上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新規定連續三個未檢測周期從今年5月1開始計算。”周說:“5月1以後,機動車連續三次不檢驗就報廢了。”
值得註意的是,此次新規將環保標準納入了機動車年檢範圍。“經過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排放到大氣中的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也將強制報廢。”周對說道。
在車輛達到壹定裏程後
引導報廢
新規明確了各類機動車的“報廢”年限,其中小型微型出租車8年,中型出租車10年,大型出租車12年。公交客車已使用13年;專用校車用了15年。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雖然不限制非營運車的使用年限,但新規將明確引導達到壹定裏程的車輛報廢。
其中,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車客車行駛60萬公裏,公共汽車客車行駛40萬公裏,微型貨車行駛50萬公裏,中輕型貨車行駛60萬公裏,重型貨車(含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公裏,危險品運輸貨車行駛40萬公裏,摩托車行駛654.38+萬公裏。
周提醒,機動車達到“報廢年限”壹定要賣給正規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有些車主會把車當廢鐵賣。如果非法購買者再把車開上路,發生交通事故,會給原車主帶來很大的麻煩。”他說:“車主要申請報廢,我們不受理。”
報廢汽車上路將受到嚴厲處罰。
如何辦理報廢手續?
報廢汽車上路後果嚴重。據了解,我市交警部門將嚴格查處駕駛報廢車輛上路的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符合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沒收報廢機動車並予以報廢。
“目前,嘉興機動車保有量已達近654.38+0.26萬輛,其中汽車約60.4萬輛,摩托車約65.4萬輛。”周說:“按照舊的標準,我們做了壹個估算,今年我市應該有3萬多輛機動車(包括汽車和摩托車)要報廢。然而,截至目前,僅處理了440輛。”
據介紹,已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車主可以去嘉興報廢汽車回收站,地址是南湖區余新鎮石巖小區(嘉玉公路)旁邊。”周說:“回收站將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車管所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