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清算
各地新生兒醫療結算比例不同,不同城市新生兒醫保比例也不同。可以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12333免費咨詢。
以壹個城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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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門診:以年度為結算單位,300元以下的門診費用,基金支付40%,即最高120元/年。壹旦結算完畢,上述300元內的費用需要個人支付。
2.重疾門診: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疾病,基金無支付限額,醫保基金支付75%。
3.住院:根據醫療機構級別,制定支付標準和基金支付比例。以壹家三級醫院為例,標準在500元以上,基金支付比例為80%。
清算所需材料
1.原門診發票上無具體診療項目和藥品項目(包括單價和數量)或項目不全的,應提供完整的門診醫療費用清單。
2、原發票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出院匯總或記錄(中途會計提供階段匯總,死者提供死亡匯總或記錄)
3.確保
4.申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標有銀聯的本地儲蓄卡或借記卡(中信、民生、招行、信用卡除外)。
5.申請人非本人辦理的,須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如果收據上的名字是母親或父親的名字,後面是兒子或女人的名字,則必須提供出生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出生證明原件必須在復印前填寫新生兒的名字)。
7.收據上的名字不是投保新生兒的名字,也不是母親和父親的名字,而是兒子和女兒的名字。必須在醫院更改,醫院蓋章的費用清單、出院小結等憑證名稱必須同時更改。
8.母親住院時,醫院可單獨為新生兒開具收據和匯總清單,但必須提供母親的出院小結(或記錄)。
9.當醫療費用超過兩個公司/醫保年度時,費用清單必須按年度分開。比如,如果被保險人在兩個醫保年度內都有費用,那麽就必須按年度分成兩份匯總清單:6月15日至6月30日的總費用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