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異地就醫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發票、用藥明細表;
2、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需蓋公司公章),如不是企業參保則不需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
3、本地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需主治醫師開證明,該主治醫師的科主任簽字,再到醫院醫保辦公室辦理轉院證明;
4、異地就醫回當地報銷比在就醫少報百分之十,如沒有本地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則少報百分之二十;
5、帶上以上資料到當地醫保處即可辦理。
異地醫保報銷比例:
1、異地醫保報銷比例和本地報銷壹樣,但是需要註意的是,急診不用在當地報備,而非急診必須報備。且異地就醫待報銷藥品品類、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是否可以報銷,需要視就醫城市當地報銷範圍執行;
2、異地醫保報銷的比例壹般為70%到95%。其中,貴重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乙類藥品按80%;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的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