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垃圾分類從今年8月1起,海口市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含學校、幼兒園)、大型超市、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試點街道將實行強制垃圾分類。6月65438+10月1日起,海南將在海口、三亞、儋州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
生活垃圾
根據《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兩年行動計劃(2020-2021)》,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
能再循環的
可回收是指回收後可用作生產原料或整理後可重復使用的物品。
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紡織品、廢玻璃、廢電器電子產品、廢紙鋁塑復合包裝等適合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
有害廢物
有害廢物是指對環境有害或潛在有害的重金屬、有害物質或廢物的存在。
主要包括:廢舊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熒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廢農藥、消毒劑及其包裝、廢膠片、廢相紙等。
廚房垃圾
餐廚垃圾是指在食品加工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剩菜、白菜葉、瓜子、廢棄食品、廢棄食用油等易腐爛的廢棄物。
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棄物等易腐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蔬菜基地生產的果蔬垃圾、腐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易腐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產生的食品加工廢棄物等食物殘渣和餐廚廢棄物。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以外的垃圾。
主要包括:包裝材料、餐巾紙、衛生紙、紙尿褲、被弄臟後不宜回收的竹片、陶瓷碎片,以及除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餐廚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可回收材料應按照紙張、塑料、玻璃、金屬、織物、電器和電子產品以及大件垃圾進行分類。交付應符合以下要求:
盡量保持清潔幹燥,避免汙染。
廢紙、廢包裝要折疊、展平、捆紮牢固,回收時要避免汙染。紙板、泡沫板等大件松散、體積大的垃圾不要直接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整理後放在投放點或預約上門收集。
廢塑料容器應通過去除殘渣、壓扁等方式進行處理。,然後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
在將廢玻璃容器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之前,應清除其中的殘留物,並應防止損壞;碎玻璃應先用厚紙包好,再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廢金屬應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中。金屬罐要清洗、烘幹、壓平、壓實等。金屬尖銳物應在尖銳表面鈍化後用硬紙包裹和捆綁或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中。
用於捐贈的舊面料要清洗幹凈,打包放入舊面料回收箱或捐贈點;廢織物應捆紮好,放入廢織物回收箱或可回收收集容器中;被嚴重弄臟的廢織物應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整體性強,不能拆卸的木質家具,按照大件垃圾擺放。大件垃圾要留給可回收的回收經營者回收,或者放在指定的地方。
小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可回收材料回收,大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大型垃圾管理要求回收。
放入有害廢棄物的有害廢棄物,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放入有害廢棄物投放點或者收集容器:
有害廢棄物在投放時要保持物品的完整性,輕放輕放。
鎳鎘電池和鉛酸電池放入有害廢物收集容器時應保持完好無損;受損電池應包裝在透明塑料袋中,然後放入有害廢物收集容器中。
廢熒光燈管應保持完整和幹燥,以防止損壞,並放入有害廢物收集容器中。破碎的燈要用厚紙和膠帶包好,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廢棄的藥品和器械應保存在原包裝中,並與包裝壹起放入有害廢物收集容器中。
廢棄農藥、洗滌劑、油漆等。應與原容器壹起密封放入有害廢物收集容器中。
當在公共場所產生有害廢物且沒有找到有害廢物收集容器時,應將其帶到有害廢物投放點進行適當投放。
有條件的地區要細化有害廢棄物類別和有害廢棄物收集容器。
餐廚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分類放入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廚房垃圾被排放並儲存在家用可回收收集容器中。
投擲時,存放在家用收集容器或不可降解塑料袋中的餐廚垃圾應放入餐廚垃圾收集容器中,不可降解塑料袋應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廢餐具、廢紙巾、牙簽屬於其他垃圾,應避免與餐廚垃圾混合。
吃剩的快餐要瀝幹放入廚余垃圾收集容器,飯盒或包裹作為其他垃圾放入。鼓勵居民清理他們的午餐盒,並把它們放入可回收的收集容器中。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設置油水分離裝置和餐廚垃圾收集容器,餐廚垃圾應當經過固液分離和油水分離處理後方可投入使用。
農貿市場應根據蔬菜、水果、動物內臟等不同種類的生鮮垃圾設置單獨的容器或投放點,投放時應去除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包裝材料。
按照以下要求將其他垃圾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對於無法準確判斷類別的垃圾,可以將其視為其他垃圾,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陶瓷衛生間、陶瓷浴缸、瓷磚按照裝修垃圾的擺放方法擺放。
家庭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分開收集,裝修垃圾應裝袋投放到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