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北京市進壹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發布,23條新政涉及藥品的審批、供應、采購配送、藥價監測、醫藥費控制等。根據《實施方案》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年內全市推行藥品“兩票制”
今年年初,國務院醫改辦等七部委辦局聯合下發《關於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率先推行“兩票制”。對此,《實施方案》指出,將結合《通知》制定出臺本市“兩票制”實施細則,爭取到2017年底在全市推開。
記者了解到,“兩票制”即藥品從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壹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壹次發票。此舉目的是壓縮藥品流通環節,使中間加價透明化,進壹步推動降低藥品虛高價格。
新舉措還強調了將對醫藥費用進行合理控制,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並將落實到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控制情況將納入政府對公立醫院的綜合績效考核評價,將定期對各區、各醫療機構醫藥費用控制情況進行公示。
門診患者可自主選擇購藥渠道
《實施方案》提出,醫療機構應按藥品通用名及相關規定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同時,本市還將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享。
本市還將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減少交易成本。對此,本市將研究網絡藥品零售交易第三方平臺及配送服務相關政策,強化互聯網藥品信息和交易服務監管工作,保障藥品流通過程安全性。
對於藥價的監測舉措,根據《實施方案》本市將落實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探索建立全市統壹的跨部門價格信息平臺。信息平臺將與藥品陽光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醫保支付審核平臺進行互聯互通,還將與有關稅務數據***享。
此外,全市也將健全藥品價格的監測體系,對價格變動異常或與同品種價格差異過大的藥品,將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