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處理本企業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突發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化學危險品中毒人身傷亡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 《XX公司人身事故應急預案》 1.3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 事故特征
2.1 危險性分析
濃酸、濃堿和化學藥品貯存容器使用、貯存過程中發生泄漏,濃酸、濃堿和化學藥品接卸、取樣過程中操作不當及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濃酸、濃堿和化學藥品使用過程中操作不當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等,都可能造成化學危險品中毒傷害事件。 2.2 事件類型
化學危險品造成人員眼睛、皮膚灼傷,引起支氣管炎、肺炎和肺水腫等,還可能造成化學品大面積灼傷、劇毒品中毒而引發人身傷亡事故。 2.3 事件可能發生的區域、地點
化學酸堿貯存間、化學藥品貯存間、化學加藥系統和化學實驗室。 2.4 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2.4.1 酸堿灼傷:以硫酸、鹽酸、硝酸最為多見,都是腐蝕性毒物。除皮膚灼傷外,呼吸道吸入這些酸類的揮發氣、霧點(如硫酸霧、鉻酸霧),還可引起上呼吸道的劇烈刺激,嚴重者可發生化學性支氣管炎、肺炎和肺水腫等。
2.4.2 神經性毒物:對神經中樞有麻痹作用,如苯及苯的衍生物、氯乙烯、二硫化碳、有機磷農藥等。 2.4.3 壹級化學危險品傷害:當濃酸、強堿等腐蝕性物質少量濺到眼睛、皮膚上或少量泄漏氨氣,造成的輕微人身傷害。
2.4.4 二級化學危險品傷害:當發生化學品大面積灼傷、劇毒品中毒、氨氣大量泄漏或鹽酸大量泄漏,給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或嚴重威脅人身安全。 2.5 事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2.5.1 化學藥品儲存地點有刺激性氣味。
2.5.2 使用人員違反規定,發生誤操作或使用過程中防護措施不到位。 2.5.3 藥品貯存容器、酸堿接卸管道老化或臨時連接管道不可靠。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廠長
成員:化水部門負責人 值長 現場工作人員 醫護人員 安監人員 3.2 指揮部人員職責
3.2.1 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3.2.2 化水部門負責人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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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值長職責:匯報有關領導,組織現場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3.2.4 現場工作人員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做好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人員的先期急救處置工作。
3.2.5 醫護人員職責: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急救處理。 3.2.6 安監人員職責:監督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4 應急處置
4.1 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 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突發事件發生後,值長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 4.1.2 該方案由廠長宣布啟動。
4.1.3 應急處置組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4.1.4 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事件進壹步擴大時啟動《人身事故應急預案》。 4.2 現場處置措施
4.2.1 當濃酸、強堿濺到眼睛內或皮膚上時,發生化學品大面積灼傷、劇毒品中毒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件時,現場人員應迅速采取現場應急處理,同時匯報當班值長,值長將現場人員傷害情況報告公司、各部門領導。
4.2.2 當濃酸濺到眼睛內或皮膚上時,迅速用大量清水沖洗,再以0.5%的碳酸氫鈉溶液清洗。
4.2.3 當強堿濺到眼睛內或皮膚上時,應迅速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膚。
4.2.4 停止現場作業,找出酸、堿傷害原因,及時消除危險點。
4.2.5 關閉泄漏設備截止閥門,開啟淋水閥,截止閥關閉不了的,采取加裝堵板等應急補救措施。 4.2.6 當發生人員輕微中毒後仍能行動者,應立即離開工作現場;中毒較重者應吸氧;嚴重者如已昏迷,醫務人員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拔打120急救。
4.2.7 當發生人員大面積灼傷或有生命危險時,應及時安排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 4.2.8 應設置隔離帶,維持現場秩序。
4.3 事件報告
4.3.1 值長立即向總經理匯報人員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情況以及現場采取的急救措施情況。
4.3.2 化學危險品中毒傷亡事件擴大時,由總經理向上級主管單位匯報事故信息,如發生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監察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最遲不超過1小時。
4.3.3 事件報告要求:事件信息準確完整、事件內容描述清晰;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發生地點、事故性質、先期處理情況等。 4.3.4 聯系方式
集控室:
醫務急救:120
上級主管單位聯系人: 電話:
所在地人民政府聯系人: 電話
5 註意事項
5.1 救援人員應戴上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打開門窗進行通風或打開換氣扇通風。
5.2 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決定是否組織人員疏散,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害事故。
5.3 現場處置結束後,應組織損壞設備搶修,恢復系統正常運行方式,保證不影響機組正常運行;在系統恢復正常運行方式前可安裝臨時系統,維持機組正常運行需要。 6 附件
6.1 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系的部門、機構、人員的聯系方式。 6.2 應急設施、器材和物資清單
按需要列出現場處置方案涉及的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和聯系電話等。 6.3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
現場處置方案所適用的場所、設備壹覽表、分布圖; 6.4 應急救援指揮位置及救援隊伍行動路線
疏散路線、重要地點等標示;
相關平面布置圖、救援力量的分布圖等。
6.5 相關文件
與現場處置方案相關或相銜接的應急預案主要有:《人身事故應急預案》 相關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