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怎麽回武漢?微信官方賬號公布了《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外籍人員回國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該預案由武漢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提出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立即啟動滯留省外武漢市民返程安排。
方案要求,優先保障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物品、醫療器械等生產經營單位,保障城鎮公共事業、人民生活、經批準的重大項目、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職工返鄉。為其他人員安全有序返回,將根據延期開業的統壹部署,適時做出安排。
同時要求加強過程控制,回歸者應為健康人群,無發熱、幹咳、哮喘等癥狀。回來後壹定要做好14天的健康監測。
計劃中公布了海外人員回國申請表。回國人員需如實填寫此表,通過網絡、微信、QQ、傳真、電子郵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單位或社區申請回國。
組團社負責接回離家的遊客,並填寫《境外人員回國申請表》。武漢市文化和旅遊局將統籌聯系旅遊團隊所在防控指揮部,請求對方支持,指導旅行社確定返程具體工作方案。
對省外探親訪友或自由行的武漢市民,按照屬地原則,由外籍人員所在街道、社區負責收集匯總《返鄉人員申請表》,及時統壹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防疫單位員工回國,因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和人民生活需要,由用人單位負責提出需求,組織填寫《外籍人員回國申請表》,並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在運輸組織和保障方面,各區防控指揮部負責協調省內運輸事宜,可以組織壹定數量的人員集中運送到目的地。
有乘火車、飛機回漢需求的,提交市防控指揮部統壹協調安排,必要時上報省防控指揮部。“公民遵循文件步驟是有好處的。同時建議公眾可以根據《外國人回國申請表》新建壹個電子表格或文檔進行填寫。”
武漢市市長專線微信官方賬號公布了《武漢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外務工人員回國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該預案由武漢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提出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立即啟動滯留省外武漢市民返程安排。
方案要求,優先保障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物品、醫療器械等生產經營單位,保障城鎮公共事業、人民生活、經批準的重大項目、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職工返鄉。為其他人員安全有序返回,將根據延期開業的統壹部署,適時做出安排。
同時要求加強過程控制,回歸者應為健康人群,無發熱、幹咳、哮喘等癥狀。回來後壹定要做好14天的健康監測。
計劃中公布了海外人員回國申請表。回國人員需如實填寫此表,通過網絡、微信、QQ、傳真、電子郵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單位或社區申請回國。
組團社負責接回離家的遊客,並填寫《境外人員回國申請表》。武漢市文化和旅遊局將統籌聯系旅遊團隊所在防控指揮部,請求對方支持,指導旅行社確定返程具體工作方案。
對省外探親訪友或自由行的武漢市民,按照屬地原則,由外籍人員所在街道、社區負責收集匯總《返鄉人員申請表》,及時統壹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防疫單位員工回國,因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和人民生活需要,由用人單位負責提出需求,組織填寫《外籍人員回國申請表》,並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在運輸組織和保障方面,各區防控指揮部負責協調省內運輸事宜,可以組織壹定數量的人員集中運送到目的地。
有乘火車、飛機回漢需求的,提交市防控指揮部統壹協調安排,必要時上報省防控指揮部。“公民遵循文件步驟是有好處的。同時建議公眾可以根據《外國人回國申請表》新建壹個電子表格或文檔進行填寫。”
怎麽回湖北湖北漢?如何申請?十堰
根據省防治指揮部的通知要求,為做好返堰人員和韓的服務管理工作,2月2日晚,十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揮部發出第23號通知如下:
1.現在的回堰回漢人員是指省外的十堰回堰人員和省內的回漢人員。這兩類人員都可以放行。
二是十堰與全省各地、市州(不含武漢)之間,十堰各縣(市、區)之間,人員暫不流動,待省指揮部下發相關通知後再行通知。
三、各縣(市、區)在轄區高速公路、國道封閉控制點通道設立綜合服務站點,做好人員服務、溫度檢測、信息錄入、跟蹤服務、衛生防疫等工作。
四、回堰人員必須填寫申請表,由目的地單位或社區(村)向目的地所在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後返回。回堰人員需要在返回時攜帶身份證、申請表等證明文件。
5.歸國人員壹定要提前了解武漢當地政策,按照武漢當地規定申請。回漢時需要攜帶身份證、武漢當地審核意見等證明文件。
黃石
對省外返黃人員,各交通管制點憑起運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證明進行消毒、測溫、信息登記後放行。同時,通知下屬單位和轄區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歸國人員的健康監測工作。省內其他地區來(回)黃河的人員嚴格控制。離開黃河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註明旅行者的身份、編號、車牌、去向、原因等。,並加蓋單位公章),經所在縣(市、區)防疫指揮部篩查確認後發證,各交管點核對、登記、放行。
黃岡
對從省外返回黃岡的人員,各交通管制點憑出發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相關證明,進行消毒、測溫、信息登記後放行。同時,通知回國人員所在單位和區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回國人員的健康監測工作。省內其他地方來(回)黃岡的人員嚴格控制,按照黃岡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月1日發布的公告執行,嚴格控制城鎮居民出行。離開黃岡後,還需要進行體溫檢測和消毒。他們離開黃岡的單位會出具證明(註明旅行者的身份、號碼、車牌、目的地、事由,並加蓋單位公章)。檢查其健康後,經縣(市、區)防疫指揮部篩查確認後出具證明,各交管點檢查登記放行。
鹹寧
鹹寧市根據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市肺炎防治指揮部《關於做好外地人員回鄂和省內人員回漢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壹是在外返回鹹寧的人員,由所屬單位或社區(村)向所在市(州)、縣(市、區)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返回。回去的時候要自己準備承諾書,提交到檢查點,通過。
二、離開鹹寧前往武漢及省內其他市州的人員,必須經過14天的居家隔離觀察,無發熱、咳嗽、腹瀉等明顯癥狀,身體監測正常,並在其所在社區(村)進行了登記。離開西安時,由當地社區(村)出具出行證明,向各縣(市、區)、鹹寧高新區防控指揮部申請批準,領取臨時通行證,由全市各查驗點放行。
三、全市各縣(市、區)人員流動,由流入單位或社區(村)出具接收證明,按照程序領取《流動證》,經流出地防治指揮部批準,發給《臨時通行證》後方可通行。
四、返鹹人員自返鹹之日起至14天內做到“三不”,即不走親訪友,不與人密切接觸,不與家人同吃同住,保持居住地通風良好。離開鹽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目的地的有關防疫規定。
五、各縣(市、區)、鹹寧高新區防控指揮部要做好本轄區歸國人員的跟蹤服務、衛生防疫工作,做好離開鹹寧前往武漢及省內其他市縣的申請受理、信息審核和備案工作,並指導相關單位、社區(村)開展跟蹤監測和防控。
荊門
根據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荊門市發布以下實施細則:
壹、各縣(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防控指揮部)負責統籌協調並做好轄區範圍內的跟蹤服務、衛生防疫等工作。
二是各縣(市、區)防控指揮部在轄區確定的進出口通道設立綜合服務站點,做好人員問候、體溫檢測、信息錄入等工作。
三是各縣(市、區)防控指揮部要督促轄區內回國人員所在單位和社區按照防疫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回國人員的健康監測工作。
四、返鄂返漢人員必須由其所屬單位或社區(村)向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後,報市防治指揮部備案。
5.返鄂人員在回鄂漢途中,必須遵守所在地點和路線的疫情防控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