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任醫(藥、護、技)師: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主(管)任醫(藥、護、技)師資格滿五年。具有大專學歷,取得主管醫(藥、護、技)師資格滿 7 年。
備註:當年取得的成人學歷可作為報考資格。
二、提交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壹式兩份
2《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等級表》1份。
3 畢業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執業資格證書。
4 外語證書(英語B級或A級證書)、計算機證書(五級合格);或外語、計算機免試審批表。
5 繼續教育證書(晉升周期內每年I類、II類學分合計不得少於25學分,其中I類學分不得少於5學分。人事局組織的公共**** 課程培訓)。
6下鄉服務相關材料:單位派遣計劃、名單、受援單位證明、個人總結及所屬衛生行政部門確認文件。
7病例:在臨床科室設置床位的專業人員提供自聘任現崗位主治醫師以來主持或指導搶救危重病和疑難病癥治療的原始病例5例(不少於3年)還須填寫《主持搶救危重病和疑難病癥治療或主治醫師指導手術病例50例壹覽表》網上下載表格。從2015年起,將從 "50例病例名單 "中隨機抽取5例原創病例,由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8專題報告:麻醉、護理、口腔、皮膚、醫技等非臨床科室,提供5篇在實際工作中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問題的專題報告(需附能證實專題報告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的原始資料清單)。
任現職以來發表論文、著作及科研獲獎9篇,並按要求提供代表作件數並附論文來源或臨床資料清單(博士、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的論文及基礎研究論文限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