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過期食品怎麽處理?
1、如果只是消費者買到食品過期進行投訴,工商局可以直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過期食品進行處理,壹般是要求銷售單位賠償消費者,並要求退款退貨。
2、如果是消費者購買到過期食品,舉報銷售單位,工商局就要立案處理。除了要求銷售單位賠償消費者之外,還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處罰銷售單位。
3、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4、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沒收庫存,定期收回,賠償損失,吊銷證照,並處以3
10倍罰款,食品只要過期,不論過期時間長短和貨值大小,都是五萬元以上罰款。
法律依據:
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禁止銷售的,經營者負有不向消費者出售這種食品的法定義務,並且應該熟知所銷售的每種食品的最後期限,在食品過期後仍予銷售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經營者沒有將臨到期食品放置於臨到期食品專櫃,也沒有將過期食品公告於公眾,而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銷售,帶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性質,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