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
1、若確因病情需要前往外地就醫的參保人員,可以在本市三級或二級專科醫院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然後到市醫保中心換取轉診轉院介紹信。
2、在外地治療時先現金墊付,出院後可攜帶IC卡、基本醫療保險就醫卡(綠色貼照片)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手冊、有效收據單據(發票)、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每日清單、轉診轉院介紹信、出院證明等材料到開封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現金報銷。
3、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特別提醒廣大參保人員,轉診轉院批準壹次只限本次治療。轉出後治療期間需再次轉院的,須由所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並持上次轉診轉院介紹信復印件到醫保中心再次審批。否則,統籌基金將不予支付。 ?
4、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比例,醫保個人帳戶醫療費可以定期在秭歸醫保局辦理資金劃撥手續,外省的醫院要是當地醫保定點醫院。
擴展資料
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壹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壹般疾病費用及在藥店購藥配藥的費用。
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2、 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3、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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