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和乙類的區別:
甲類藥品按照報銷比例100%報銷。乙類需自付壹部分,報銷壹部分,具體報銷比例因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而異。需要註意的是,進入基本醫療費的部分,只有在高於基本醫療費起付標準後,才能按規定的比例和標準報銷。
甲類藥品是指國家統壹配制、臨床治療必需、應用廣泛、療效確切、價格低廉的同類藥品。使用該類藥品發生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費用。
乙類藥品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能夠支付部分費用的藥品,使用該類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先由職工個人按壹定比例支付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並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費用。
醫保目錄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進行篩選,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甲、乙類,即療效確切、價格低廉的納入甲類,不需要自付。而乙類基本上都有自付比例,同壹種藥品在不同省市,自付比例是不壹樣的。具體由各地設定;有的地方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權將醫保乙類品種調入調出總額控制在品種數的15%以內,而各地無權對醫保甲類品種做調整。
法律依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參加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