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大中專院校:
4月8日下午3:00,教育部將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通知》要求,為認真做好我省的會議組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省分會場地點、參會人員
(壹)地點:南昌市孺子路36號中國電信南昌分公司
(壹)地點:南昌市孺子路36號中國電信南昌分公司
(二)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參會人員:省教育廳廳長、分管副廳長,相關處室負責同誌;南昌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相關處室負責同誌,南昌市各學校主要負責人;南昌地區各大中專院校負責同誌。
二、地(市)、縣(市、區)分會場參會人員
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主要負責同誌和分管負責同誌、相關科室負責同誌,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
三、會議組織
(壹)請參加會議的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地區高校於4月6日下午省分會場會議結束前將參會名單(南昌市教育局名單含市屬學校校長)報省教育廳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處。
(二)請各設區市教育局指導各縣(市、區)做好會場組織工作。同時,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要實行分層次分會場組織(南昌市除外)。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於4月7日上午12:00前將本地參會人數、設立分會場數以及分會場級別與負責同誌情況(姓名、單位、職務)報省教育廳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處。
(三)南昌地區外高校由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通知組織參加。
(四)經教育部、公安部同意,各級教育部門邀請當地公安機關分管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負責同誌參加。
聯系人:xxx,聯系電話:xxx,傳真:xxx。
電視電話會議通知範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交通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創先爭優活動精神,經公安部同意。
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xx年農村公路工作,我部決定召開全國農村公路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會議內容
(壹)馮正霖副部長作工作報告,通報2007年農村公路建設情況和當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狀況。
(二)山東、吉林、四川省交通廳,雲南省、臨滄市交通局分別在分會場介紹了農村公路發展經驗。
(三)李盛霖部長講話,分析了當前農村公路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全面部署了20xx年農村公路工作和 "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 "活動。
二、會議時間、地點
會議於20xx年2月15日(正月初九)15:00-16:40召開。
會議主會場設在部機關五樓視頻會議室;分會場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交通廳(局、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視頻會議室。
三、參會人員
(壹)主會場。部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及辦公室成員。邀請中農辦、國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參加會議。
(二)分會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有關處室負責同誌,公路局長、農村公路建設辦公室負責同誌等參加。其他參會人員由各省自行確定。
(二)參會人員提前15分鐘進入會場,會議期間不要隨意走動,關閉手機,維護會場秩序。
(三)請各單位提前與部通信中心聯系,做好電視電話會議'視頻系統調試準備工作,確保線路暢通。系統共同調試時間為2月14日上午9:00開始。四家發言單位要重點調試好發言交流材料,確保發言效果。
部公路局聯系人:xxx,電話:xxx。
部宣傳中心聯系人:xxx;電話:xxx:xxx;電話:xxx。
電視電話會議通知範文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交流學校安全工作經驗,部署學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於2016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會場安排
主會場設在北京聯通電視電話會議中心二層多功能廳(地址:北京聯通電視電話會議中心二層多功能廳):地址:復興門南大街6號,中央音樂學院南側)。
除北京外,其他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地(市)、縣(市)設立分會場。
二、參會單位
(壹)主會場
1、教育部、公安部負責同誌,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誌。
2、教育部在京直屬高校各1名負責同誌。
3、北京市及各區縣教委有關負責同誌,北京市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由北京市教委負責會議組織工作)。
(二)省級分會場
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廳長(主任)、分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廳長(副主任)、公安廳分管負責同誌、有關處室負責同誌參加;各省會(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長、分管副局長,公安局分管負責同誌,有關部門負責同誌;各省會(首府)城市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教育部直屬高校有關負責同誌1名。
(三)地(市)、縣(市)分會場
地(市、州、盟)、縣(市、區、旗)教育部門主要負責同誌和分管負責同誌,公安局分管負責同誌,有關部門負責同誌,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代表。
三、會議組織
(壹)請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直屬高校將在主會場參加會議的人員名單(含姓名、單位、職務)於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報教育部督導局。
(二)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省級分會場的組織工作,指導各地(市)、縣(市)做好會場組織工作,並於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將本地參會人數、分會場設立數量以及省級分會場負責人情況(姓名、單位、職務)報教育部督導局。
(三)請參會人員提前15分鐘入座。
四、其他事項
(壹)各地公安機關按公安部下發的通知要求參加會議,請各地教育部門做好聯系工作。
(二)會議的宣傳報道工作由教育部統壹組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