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的調整
2023年6月5438+10月起,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4967元/月,靈活醫療保險職工月繳費調整為元/月。
二是居民醫保繳費年限延長
2023年6月5438+10月起,對於居民醫保參保人,壹方面,2023年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成年人每年380元,未成年人和學生每年240元;另壹方面,2023年居民醫保繳費年限延長。2023年居民醫保集中支付期為2022年6月10至2月12。因疫情原因,我市集中支付期延長至2023年3月。3月底前參保繳費的,沒有待遇等待期,繳費次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三、調整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2023年6月5438+10月起,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萬元調整為9萬元,居民醫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7萬元調整為8萬元。
四、調整職工大額醫療費補貼的最高支付限額。
2023年6月5438+10月起,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標準不變,仍為每人每年110元,年度最高補償限額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
五、規範門診慢性病制度
2023年6月5438+10月起,在全市範圍內實現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種“五規範”,即規範病種目錄、規範認定標準、規範保障範圍、規範待遇水平、規範經辦流程、優化調整病種數量和結構、合理確定待遇水平、提高參保人員整體待遇。
六、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自2023年6月5438+10月,《丹東市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正式實施。新制度的實施將帶來新的待遇變化。壹是將因病致貧、因病重的患者確定為救助對象;二是低收入人群、特困人員、孤兒、返貧人員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三是將門診慢性病和高值藥品費用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四是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額提高到2萬元,根據救助對象身份設定年度最低支付標準和救助比例;五是加大傾斜救助力度,根據救助對象身份設定年度救助限額、最低支付標準和救助比例,最高年度救助限額達到2萬元。
七、提高城鄉困難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助定額標準。
2023年6月5438+10月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貧困返貧人員、監護救助對象中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療,每床日救助標準按職工醫保20元、居民醫保30元執行,個人不再承擔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