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乙類,用此類藥需個人先按壹定的比例承擔部分費用後,剩余部分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比例報銷;乙類藥品的社保報銷比例是:個人先支付10%以後,再同甲類藥品壹樣的比例報銷。
第三類丙類,這部分的藥是不報銷的,全部由個人承擔。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甲類藥品按照報銷比例的100%報銷。乙類要自付壹部分,報銷壹部分,具體的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而有所不同。醫保目錄是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篩選的,甲乙類是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的,也就是說療效確切且費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類,不需自付.而乙類基本有自付比例,同壹種藥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醫保報銷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在定點機構發生醫療行為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需要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及藥店就診或是購買藥品,才可以獲得報銷,否則是無法報銷的;
2、屬於社保目錄內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需要所發生的診療項目或是購買的藥品屬於社保的目錄內,才可以獲得報銷,否則也是無法進行報銷的;
3、達到起付線標準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參保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達到社保規定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在限額以內,才可以得到報銷,由基礎醫療統籌基金進行統壹比例的支付。
綜上所述,醫保藥品分甲乙丙三大類。甲類藥品可以全部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當地醫保比例報銷(100%);乙類藥品需要個人先行支付10%金額後,剩余90%金額可以進行門診45%統籌和慢病90%統籌;丙類藥品100%自付,不可統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四十壹條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經貿、財政、衛生行政、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財政、衛生行政、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
使用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其費用統籌基金不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