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投訴可以采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
但無論采取哪種形式,都要有以下內容:投訴方及被投訴方基本情況。具體的投訴內容。損害事實發生的過程及與經營者交涉的情況;具體的證據。消費者有義務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受損害存在因果關系。消費者協會壹般不留存爭議雙方提供的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具體的投訴請求;投訴的日期。
舉報假藥可以通過撥打12331進行舉報,12331是國家食藥監局要求各地開通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在接到投訴後全部辦結的期限壹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壹、假藥的定義是什麽:
(壹)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汙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九十九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和藥品使用單位使用藥品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對為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延伸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隱瞞。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高風險的藥品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檢查情況,應當采取告誡、約談、限期整改以及暫停生產、銷售、使用、進口等措施,並及時公布檢查處理結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明文件,對監督檢查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