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查詢 - 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2021修正)

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2021修正)

第壹章 總 則第壹條 為了規範藥品使用行為,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合理,維護受藥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藥品使用,是指用藥人以預防、診斷、治療疾病和康復保健以及其他調節人的生理機能為目的,向受藥人提供藥品所實施的藥品購進、儲存、調配及其應用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用藥人,是指依法登記成立並使用藥品的醫療機構和從事疾病預防、保健、戒毒等活動的藥品使用單位。

本條例所稱受藥人,是指接受用藥人提供的用藥服務且將藥品用於自身的自然人。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藥品使用以及與藥品使用有關的活動,適用本條例。

個人自購自用藥品以及法律、法規對藥品使用有特別規定的,不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藥品使用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安全有效、科學合理、經濟便民的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藥品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完善藥品使用監督管理機制,保障受藥人享有質量優良的用藥服務。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協調解決藥品使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維護藥品使用秩序,鼓勵、引導科學合理用藥。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統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使用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機構藥事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藥品使用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 用藥人應當建立健全藥品質量和藥品使用管理制度。

用藥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設立藥事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藥品使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規定不需要設立藥事管理組織的,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藥品使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藥品購進與儲存第八條 用藥人應當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相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但購進沒有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材除外。第九條 用藥人購進藥品,應當建立和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核實供貨單位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以及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並有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電子化資料與紙質版資料具有同等效力。

購進驗收記錄主要包括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進價格、購貨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簽名等內容。

購進驗收記錄和保存的相關資料的保存期為藥品有效期屆滿後壹年;藥品有效期不滿二年的,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年。第十條 藥品屬性對運輸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用藥人購進該藥品,應當查驗是否符合運輸條件要求並作好記錄;對不符合運輸條件要求的,應當拒絕接收。第十壹條 用藥人購進藥品,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購進假藥、劣藥;

(二)從不具有相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

(三)違法購進、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

(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第十二條 用藥人應當根據藥品的品種、屬性、數量設置相應的專用場所和設施,並配備養護人員。第十三條 用藥人應當按照藥品的屬性和類別分庫、分區、分垛存放藥品,並采取控溫、防潮、避光、通風、防蟲、防鼠、防火、防汙染等措施。

儲存易燃、易爆、強腐蝕等危險性藥品的,應當專設倉庫,單獨存放,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條 用藥人設置倉庫儲存藥品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倉庫實行色標管理:

(壹)合格藥品區為綠色;

(二)待驗藥品區、退回藥品區為黃色;

(三)不合格藥品區為紅色。第十五條 用藥人應當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檢查,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受汙染、變質等不合格藥品,應當登記造冊,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銷毀。第三章 藥品調配與應用第十六條 用藥人調配藥品,必須憑處方或者醫囑進行,嚴格執行藥品調配操作規程,確保發出的藥品準確無誤。

炮制中藥飲片必須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炮制規範。

  • 上一篇:如何檢測食品中的伊塔崎菌?上帝保佑
  • 下一篇:南京機場上機不能帶什麽?比如液體啊,什麽的。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