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藥品,是指對中樞神經有麻醉作用,連續使用、濫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產生身體依賴性和精神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藥品。常用的麻醉藥品有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朵等。
麻醉藥品是指具有壹定依賴性潛力的藥品,
麻醉藥品正常使用有利健康。但部分麻醉藥品連續濫用後易產生身體依賴性、能成癮癖。使用和貯存應嚴格管理。麻醉藥品並非毒品。包括阿片類、可卡因類、大麻類、合成麻醉藥類及國家食藥監局指定的其他易成癮癖的藥品、藥用原植物及其制劑。
國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進口、出口實行許可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對進口、出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禁止走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
國家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實行管制。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於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和國禁毒法》第二十壹條 國家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管制,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實行許可和查驗制度。
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實行許可制度。
禁止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儲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