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就是出口退稅的主要稅種之壹,當事人可以通過申報退還增值稅,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可以退多少增值稅的,可以參照增值稅出口退稅公式進行計算。
壹、增值稅出口退稅計算
“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可總結為:“免、剔、抵、退”。免是指外銷金額免稅;剔是應從本期進項稅額中剔除的壹塊,這部分金額為外銷金額乘以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抵是本期進項稅額應全部先用於頂抵內銷的銷項稅;退是指未抵完的進項稅再退。通過免、抵、退就可以計算出本期應納稅額。如果應納稅額為正數,則說明要繳納增值稅;如果為負數,則允許退稅。在確定應退稅額時,將“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匯率×退稅率”與“當期應納稅額(負數)的絕對值”進行比較,其中數額小的即為應退稅金額。
另外要註意的是,如果出口貨物使用到了免稅購進的材料,在計算出口退稅時還要特別作出調整處理。
具體計算方法與計算公式如下:
第壹種情況:出口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都是從國內正常采購(即無免稅采購)
第壹步: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收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進項稅額
=內銷銷項-(內銷進項+外銷進項-不得免抵)-上期留抵進項
=內銷應交稅額-外銷應退
如果上式>0表示當期應納稅額
如果上式<0表示當期應退的稅額(其中包括部分退稅和全部退稅
第三步: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第四步:
將第二步與第三步的得數(絕對值)進行比較,較小者為退稅額。
第二種情況:出口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為免稅采購
第壹步: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收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第二步: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收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第三步: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進項稅額
=內銷銷項-(內銷進項+外銷進項-不得免抵)-上期留抵進項
=內銷應交稅額-外銷應退
如果上式>0表示當期應納稅額
如果上式<0表示當期應退的稅額(其中包括部分退稅和全部退稅
第四步: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第五步: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第六步:將第三步與第五步的得數(絕對值)進行比較,較小者為退稅額。
二、出口退稅的登記
1、出口企業應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批準其出口經營權的批件、工商營業執照、海關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於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填寫《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生產企業填寫壹式三份,退稅機關、基層退稅部門、企業各壹份),申請辦理退稅登記證;外貿企業購進的出口貨物,外貿企業應在購進貨物後按規定及時要求供貨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其購進貨物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退稅(以國家實時政策為準)部門應要求外貿企業自開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認證手續。
2、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應在發生第壹筆委托出口業務之前,需持委托出口協議、工商營業執照和國稅稅務登記證向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辦理註冊退稅登記。
3、出口企業退稅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註冊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退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填寫《退稅登記變更表》(生產企業填寫壹式兩份,退稅機關、企業各壹份)。按照規定企業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退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三、增值稅的免征範圍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增值稅出口退稅可以總結為四個字,免、剔、抵、退,大家只要圍繞這四個字進行計算就能夠得出增值稅出口退稅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拒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