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大幅減少了限制外商投資的項目,是我國自1995頒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來的首次,其中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但有些解除限制的行業,要麽是產能過剩行業,要麽是環境風險高的行業,有的還涉及中國的傳統行業。對外資開放會有什麽影響?
前所未有的力量—
從79個到35個,詞條數量大幅減少。
國家發改委4日公開征求意見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限制外商投資的行業從79個大幅減少至35個。在外資股比限制中,要求“合資合作”的項目由43項減少到11,要求“中方控股”的項目由44項減少到32項。
國家發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巡視員王東對媒體表示,此次修訂的鼓勵類目錄保持了連續性、穩定性和可預見性。我覺得這是我們積極對外開放的壹個信號。過去我們用限制類來組織外商淘汰落後產能和落後技術。這次我們按照內外資壹致監管的要求,統壹了節能環保的技術標準,所以我覺得這是向“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邁出了實質性的壹步。
1995中國首次發布《外商投資指導產業目錄》,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公布了鼓勵、限制和禁止外商在華投資的產業領域。此後,根據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對《目錄》進行了五次修訂。這是第六次修訂,取消了最多的限制項目。
王東表示,新版《目錄》是歷次修訂中最廣泛、最開放的壹次:
“減少股比限制,減少限制類別,可能會大大提高外資的便利性。同時,我們也在進壹步簡政放權。外資項目90%以上實行備案制,審批範圍越來越小。內外資壹致的監管為我們下壹步創造更好的外商投資環境奠定了基礎。”
—修訂點—
重點放寬服務業和壹般制造業。
與上壹版2011相比,新修訂的《外商投資導向產業目錄》重點放寬造紙、汽車電子、名優白酒、地鐵、電子商務、財務公司、連鎖店、進出口商檢等服務業和壹般制造業的外商投資準入,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試點經驗。
據國家發改委介紹,此次修訂的目的是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主動擴大開放,轉變外資管理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以進壹步增加透明度為原則,大幅減少限制事項,放開外資股比限制,著力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開放, 這有利於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以開放促改革,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的新優勢。
修訂後的《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制造業、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外商投資研發,促進吸引外資與技術、智力有機結合。同時,外資股比原則上應全部列入目錄,允許的項目不限制外資股比。
修訂後取消的外商投資限制主要包括鋼鐵、乙烯、煉油、造紙、煤化工設備、汽車電子、起重機械、輸變電設備、名優白酒、支線鐵路、地鐵、國際海運、電子商務、財務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連鎖店、成片土地開發、進出口商檢等。
同時,進壹步放開了外資股比限制,“合資、合作”由43家減少到11,“中方控股”由44家減少到32家。目錄中還有36個禁止外商投資的工業項目,如武器彈藥制造、象牙雕刻、空中交通管制等。
據了解,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於2014年2月3日前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主頁()的“征求意見”欄目,進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欄目,對修訂稿提出意見和建議。
觀點,聲音—
會不會加劇產能過剩和環境汙染?
征求意見稿取消了鋼鐵、乙烯、煉油、造紙、煤化工設備、汽車電子、起重機械、輸變電設備、部分醫藥生產等重化工業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
其中,鋼鐵、乙烯、煉油和部分醫藥生產不同程度存在產能過剩問題,造紙等行業環境風險巨大。
“對於產能過剩、技術落後的行業,允許外資可以通過市場競爭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比如中國鋼鐵產能世界第壹,產能嚴重過剩,但高端市場依賴進口。引進外資可以提高整個鋼鐵行業的技術含量,加大淘汰落後產業的力度,減少進口。”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隆國強說。
國家發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巡視員王東表示,放開重化工業外資準入限制,不是讓產能過剩或者環境汙染放任自流,而是改變外資管理方式。“通過統壹適用節能、環保、技術準入等標準來監管內外資企業,而不是區分外資和內資。”
會不會沖擊國內產業?
征求意見稿取消了對外商投資名優白酒、中藥材種植養殖以及鐵路、地鐵等制造業的限制。
在之前的目錄中,名優白酒因為涉及傳統工藝,被列為限制目錄,中藥材種植、養殖僅限於合資企業。
隆國強認為,名酒、中藥材種植等行業的主要市場在中國。在城市軌道交通等行業,國內企業的競爭力已經很強。這些行業完全有能力迎接外資的挑戰,沒有必要通過政府限制來保護它們。
會危及經濟安全嗎?
根據征求意見稿,此次取消了財務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信托公司、土地開發、進出口商檢等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這些行業涉及土地開發和金融。放開對外國投資者的限制會危及國家經濟安全嗎?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張延生表示,新壹輪改革開放要求中國從全球角度配置資源。中國的壹些企業已經走出去投資房地產和金融,這要求中國的開放格局與國際高標準接軌。
今年,中國的對外投資預計將超過吸收的外資金額。中國對外投資已成為全球性話題,投資範圍涵蓋制造業、基礎設施、能源礦產、農業、服務業、文化產業等。
“中國關於外資的法律法規不僅要出臺,還要考慮走出國門。壹個公平透明的法律平臺,可以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創造更多的海外機會。”張延生說。
延伸閱讀
修訂後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鼓勵、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資的產業壹壹列出,是我國官方指導外商投資的重要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此次修訂的四項原則。
壹是擴大對外開放,重點放寬服務業和壹般制造業的外資準入,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目錄》的修訂復制推廣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試點經驗,甚至上海自貿區內部分尚未開放的區域也已開放。比如新目錄刪除了黃酒、名優白酒的生產項目,取消了中方控股的要求。
二是改變外資管理模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節能環保監管,降低外資股比,減少限制類別。
據介紹,過去中國官方通過目錄限制外資進入壹些高耗能、產能過剩的行業。不過,新修訂的《目錄》取消了鋼鐵、乙烯、煉油、煤化工設備等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希望將“調控之手”交還給市場。
三是調整優化經濟結構。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高技術、先進制造業、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外商投資研發。
值得註意的是,指導目錄中的限制和禁止領域是今後制定“負面清單”的主要依據。但《目錄》在負面清單中增加了“鼓勵類”,通過增值稅抵扣、關稅等優惠政策,鼓勵在部分領域引進外資。事實上,新目錄中的鼓勵類項目涉及300多個行業,遠遠超過限制類和禁止類。
四是進壹步增加透明度。在這份新修訂的目錄中,原則上所有外資股比都列在目錄中,而允許的項目不限制外資。過去分散在其他法規中的股比已納入《目錄》進行審議。